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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产品TDG和GHS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及进出口检测机构
2024-01-25 09:03  浏览:79
化工产品TDG和GHS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及进出口检测机构

化工产品TDG和GHS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及进出口检测机构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企业需要在具备进出口危险品资质的港口才可以进出口危险货物。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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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危险化学品?什么是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91号)规定,危险化学品是指具有毒害、腐蚀、、燃烧、助燃等性质,对、设施、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和其他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以《危险化学品目录》(以下简称《目录》)为判定标准,《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会同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环境保护、卫生、交通运输等部门,根据化学品危险特性的鉴别和分类标准确定、公布,并适时调整。关于危险化学品的分类,《目录》采纳了2013年发布的《化学品分类和标签规范》(GB 30000)系列国家标准,该系列标准的技术内容与《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第四修订版)》(GHS)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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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规定,危险货物是指具有、易燃、毒害、感染、腐蚀、放射性等危险特性,在运输、储存、生产、经营、使用和处置中,容易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毁或环境污染而需要特别防护的物质和物品。我国危险货物的确认原则主要依据《危险货物品名表》(GB 12268)和《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GB 6944),这两个国家标准由交通运输部提出并组织修订发布,技术内容与联合国《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基本一致。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分类
《目录》将危险化学品危险特性分为物理危害、健康危害、环境危害3大类28项(GHS第六修订版已将危险化学品扩充为29类,新增退敏物,但目前我国危险化学品确认原则只包含28类),即表示化学品含有这28大项危害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可分为9大类,包括品,气体,易燃液体,易燃固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的物质,氧化性物质和有机化物,毒性物质和感染性物质,放射性物质,腐蚀性物质,杂项危险物质和物品包括环境危害物质。当货物含有其中一项或多项危害时则为危险货物。



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的差异
危险化学品的认定主要依据生产、储存、流通、运输等各环节长期或短期接触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主要的监管部门有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等;危险货物的认定主要依据运输过程中表现出的对人类和环境的危害性,强调短期危害性,监管部门则主要为运输环节的相关主管部门,如交通运输部。

在日常生活中,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大部分是一致的,但有一部分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部分危险货物也不属于危险化学品。危险化学品不属于危险货物的情况,其主要原因是很多健康和环境的亚慢性危害(致癌性、生殖毒性等)未被危险货物分类标准所采纳,如硼酸等。危险货物不属于危险化学品的情况,主要分为以下3种:该货物属于危险物品,不属于化学物质,如汽车安全气囊;该货物运输条件特殊,如高温运输;该货物的危险性不在危险化学品的28项危害之中,如锂电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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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化学品和危险货物海关监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检验监管有关问题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等有关规定,《目录》中的产品属于法定检验商品。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采取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填报相关事项并申请检验;海关对出口危险化学品采取“产地检验+口岸查验”的监管要求,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产地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规定,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的生产企业,应当向产地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使用鉴定。海关对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实施“产地检验”,经海关检验合格后分别签发出境货物运输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和出境危险货物运输包装使用鉴定结果单,俗称“两证”。

此外,需要特别提示的是,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和运输的安全管理,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无论是否列入法检目录,均须依法向海关报检并申请检验,其中出口危险化学品属于危险货物的还应向产地海关申请出口危险货物包装使用鉴定。用作食品、食品添加剂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应符合食品安全相关规定。




危险化学品逃避检验的法律责任
危险化学品是法定检验商品,进出口商品的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海关报检。如果存在不如实申报等伪瞒报行为,可能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一条 本法规定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向报关地的商检机构报检。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
一、海关对列入国家《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检验。
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填报事项应包括危险类别、包装类别(散装产品除外)、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产品除外)等,……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三十三条 违反本法规定,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进口商品未报经检验而擅自销售或者使用的,或者将必须经商检机构检验的出口商品未报经检验合格而擅自出口的,由商检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五条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发货人、代理报检企业或者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不如实提供进出口商品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或者对法定检验的进出口商品不予报检,逃避进出口商品检验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商品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

进出口商品的收货人或者发货人委托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办理报检手续,未按照规定向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提供所委托报检事项的真实情况,取得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有关证单的,对委托人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报检人员对委托人所提供情况的真实性未进行合理审查或者因工作疏忽,导致骗取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有关证单的结果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对代理报检企业、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处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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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未报检的法律责任
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生产企业必须申请性能鉴定,出口危险货物生产企业必须申请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违反规定的,可能被处以10万元以下罚款。

【法律义务】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为出口危险货物生产包装容器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性能鉴定。生产出口危险货物的企业,必须申请商检机构进行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 提供或者使用未经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鉴定的出口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处10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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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合格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安全标签的法律责任
企业如果为了达到伪瞒报的目的,没有合格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化学品安全标签,可能被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能被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法律义务】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十五条 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应当提供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危险化学品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或者拴挂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相符的化学品安全标签。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
《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29号》二、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报关时,……应提供下列材料:……(三)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三、出口危险化学品的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报检时,应提供下列材料:……(四)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除外,下同)、安全数据单样本,如是外文样本,应提供对应的中文翻译件;

【法律责任】
《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 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法定检验的进口商品经检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健康、环境保护项目不合格的,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责令当事人销毁,或者出具退货处理通知单,办理退运手续;其他项目不合格的,可以在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的监督下进行技术处理,经重新检验合格的,方可销售或者使用。当事人申请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出证的,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应当及时出证。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七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安监部门责令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

(三)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未提供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或者未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粘贴、拴挂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四)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提供的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与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粘贴、拴挂的化学品安全标签与包装内危险化学品不相符,或者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化学品安全标签所载明的内容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的;

(五)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发现其生产的危险化学品有新的危险特性不立即公告,或者不及时修订其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

(六)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经营没有化学品安全技术说明书和化学品安全标签的危险化学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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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工产品和电池的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报告、空运报告、陆运报告)、编写/审核中文MSDS和危险公示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化工产品TDG和GHS的法律义务和责任及进出口检测机构
























LLDPE出厂报价有5-2元/吨不等上调:福建联合742定价报925元/吨,广州石化742定价报935元/吨,茂名石化742定价报925元/吨,齐鲁石化742定价报95元/吨,扬子石化742定价上调15元/吨报925元/吨,中石油华东742定价上调5元/吨报92元/吨。PP出厂价普遍上调,上调幅度在5-2元/吨左右:大庆炼化T3S定价上调2元/吨报82元/吨,福建联合T3S定价上调15元/吨报83元/吨,茂名石化T3S定价上调1元/吨报83元/吨,齐鲁石化T3S定价报81元/吨,中油华东T3S定价报835元/吨。
PVC湿汽固化;由于PVC人造革是用PVC树脂和DOP增塑剂加工而成,所以在PVC半成品表面往往有DOP的析出,给湿汽固化料和PVC的结合带来困难。现在开发的一种湿汽固化材料中加入3%的防DOP渗出助剂,有效地防止DOP的析出,防止油点的产生。生产的水晶PVC革鲜艳夺目,为PVC工厂的产品档次的提升创造了新的台阶。湿汽固化的工艺生产的合成革是有一个晾干的过程中完成,不仅需要一个大的无尘的车间,而且生产过程比较慢,成本高。
Beale估计,28年的聚碳酸酯产能约为331万吨。聚碳酸酯市场“将需要找到一个重要的新应用”。Beale认为汽车窗玻璃就是不错的选择,尽管在这一应用上可能需要对聚碳酸酯的性能做一些改进。至于尼龙方面,Beale说,由于面临着聚酯发起的竞争,尼龙纤维市场将继续衰退。在每年227万吨的尼龙树脂产量中,约有6%被纤维行业使用。剩余4%的尼龙用于工程塑料用途,而这一领域受到汽车市场萧条的影响,也处于衰退中。气体辅助注塑成型技术简介气体辅助注塑成型技术是一项新兴的塑料注射成型技术,其原理是利用高压气体在塑件内部产生中空截面,利用气体保压代替塑料注射保压,消除制品缩痕,完成注射成型过程。气体辅助注塑成型的工艺过程主要包括塑料熔体注射、气体注射、气体保压三个阶段。根据熔体注射量的不同,又分为短射和满射两种方式,在短射方式中,气体首先推动熔体充满型腔,然后保压;在满射方式中,气体只起保压作用。气体辅助注塑技术的优点主要有:1)解决制件表面缩痕问题,能够大大提高制件的表面质量。局部加气道增厚可增加制件的强度和尺寸稳定性,并降低制品内应力,减少翘曲变形。节约原材料,可达4%~5%。简化制品和模具设计,降低模具加工难度。降低模腔压力,减小锁模力,延长模具寿命。冷却加快,生产周期缩短。气体辅助注塑成型技术与普通注塑成型工艺相比,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被誉为注塑成型工艺的一次,在家电、汽车、家具、日常用品等几乎所有塑料制件领域得到广泛应用。在家电领域,电视机壳特别是大屏幕彩电前壳是*早也是*广泛采用气辅注塑成型技术的制品之一。
Upvc排水管UPVC排水管在我国塑料管行业产量占到5%左右,是我国应用*为广泛,应用较早,用户*为熟悉的塑料管材。然而在检测中我们发现,正是UPVC排水管存在着诸多的问题。这是因为PVC树脂性能较差,加工范围较窄,成型条件极为苟刻,所以对UPVC管生产企业来说,寻找助剂(如稳定剂、改性剂、润滑剂、填充剂等),研究配比和合理工艺,是保证管材质量的前提,现介绍几种常见问题。抗冲击较差。按GB/T5836.1-92标准检测落锤冲击试验,多年检测发现,一次通过率仅为不足5%,许多产品甚至1次冲击,全部破裂。
PC聚碳酸酯,具有突出的冲击韧性和抗蠕变性能,耐热性好,耐寒性也很好,脆化溫度达-1℃,抗弯强度与尼龙相当,并有较高的延伸率和弹性模量,但疲劳强度小于尼龙66。吸水性较低,收缩率小,尺寸稳定性好。耐磨性与尼龙相当,并有一定的抗腐蚀能力,但成型条件要求高。耐气候性好,可在较高的温度和高载荷下条件下长期应用,但不可在湿温下使用,耐溶剂性差,有应力开裂现象,疲劳强度差。收缩率.5-.7%,合适的壁厚为2-3.5m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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