唇膏QB T 1977国标测试
本标准规定了唇膏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等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油,脂,蜡,色素等主要成分复配而成的护唇用品。
具体的测试要求:感官,理化和卫生指标
外观 QB/T 1977-2004 平滑无气孔
香气 QB/T 1977-2004 符合规定香型
色泽 QB/T 1977-2004 符合规定色泽
耐寒 QB/T 1977-2004 试验前后无明显差异
耐热 QB/T 1977-2004 试验前后无明显差异
铅 卫生部《化妆品卫生规范》2007年版 ≤40mg/kg
汞 ≤1mg/kg
砷 ≤10mg/kg
甲醇 ≤2000mg/kg
细菌总数 ≤1000CFU/g(儿童产品小于500 )
霉菌和酵母菌总数 ≤100CFU/g
粪大肠菌群 不得检出
金黄色葡萄球菌 不得检出
绿脓杆菌 不得检出
定量包装 JJF 1070-2005 符合质监总局令[1995]43号的规定
检验规则
按QB/T1684执行。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保质期
1 销售包装的标志: 按GB 5296.3执行。
2 包装:按QB/T 1685执行。
3 运输: 应轻装轻卸,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避免剧烈震动、撞击和日晒雨淋。
4 贮存:应贮存在温度不高于38℃的常温通风干燥仓库内,不得靠近水源、火炉或暖气。贮存时应距地面至少20 cm,距内墙至少50 cm,中间应留有通道。按箱子图示标志堆放,并严格掌握先出原则。
5 保质期:在符合规定的运输和贮存条件下,产品在包装完整和未经启封的情况下,保质期按销售包装标注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