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所需的条件
①有单位的名称、住所、组织机构和章程;
②有确定的互联网文化活动范围;
③具有合法的互联网文化产品来源渠道或互联网文化产品生产能力;
④有取得相应从业资格的业务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⑤有一百万元以上的注册资金和设备、工作场所以及相应的经营管理技术措施;
⑥符合文化部关于互联网文化单位总量、结构和布局的规划;
“文网文”的作用
文网文是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简称,从事如下业务的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只用办理了这一证书,才能正常的在互联网上经营网络文化产品,如不办理的话,将会受到相关部门的处罚。
(一)专门为互联网传播而生产的网络音像(含VOD、DV等)、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画(含FLASH等)等互联网文化产品。
(二)将音像制品、游戏产品、演出剧(节)目、艺术品和动漫画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