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又称“文网文”,是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如果企业从事互联网音乐产品、展览比赛、网络表演等相关网络文化业务,那么就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值得注意的是,如果企业的网站没有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却依靠视频等内容盈利,一旦被查,该企业的网站就会被封,情节严重的话还可能会面临罚款。
哪些行业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总的来说有3类,分别是互联网文化活动、互联网文化单位和互联网文化产品,这些行业少了它可不行!
1. 互联网文化活动
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主要分为经营性和非经营性,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2. 互联网文化单位
互联网文化单位,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或者备案,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比如说北京文化和华谊兄弟、中影股份、阿里影业等**影视投资公司,这些企业都需要想要出品电影或电视剧,就必须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3. 互联网文化产品
互联网文化产品是指通过互联网生产、传播和流通的文化产品,它包含了网络音乐娱乐、网络游戏、网络演出剧(节)目、网络表演、网络艺术品、网络动漫等互联网文化产品,以及将音乐娱乐、游戏、演出剧(节)目、表演、艺术品、动漫等文化产品以一定的技术手段制作、复制到互联网上传播的互联网文化产品。具体内容如下:
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所需材料1. 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
2. 业务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的身份证明、学历证明(或职称证明)和劳动合同,及花名册;
3. 场地资料和网站域名登记证明;
4. 业务发展报告以及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申请书;
5. 从事专业新闻、出版、教育、医疗保健、药品和医疗器械等互联网信息相关业务,理应提交申请相关主管机构的事先审批审查同意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