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层面,游戏版号背后蕴含着巨大的商业利益。而监管层面核发版号趋于收紧。在严重的供需失衡面前,就会滋生出大量灰色产业地带,如“买卖版号”“套用版号”“盗用版号”行为。此类行为轻则行政处罚吊销资质、处以数倍罚款,重则涉及伪造证照文件、国家机关公文、企业公章从而触犯刑法。当然对于权利人利益维护如果不能落入软件著作权、商标权的保护范围,可考虑从不正当竞争角度诉讼维权。
1.游戏版号权利由谁享有
核发游戏版号作为一项行政审批行为,是行政机关基于申请人申请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认可其资格资质、确认特定民事关系的行为,是一项行政认可行为,因此游戏的著作权人及运营商作为申请人,有权使用游戏的游戏名称、网络游戏审批版号等权益。
2.套用游戏版号属于实施商业混淆行为
商业混淆行为是指经营者使用与他人相同或相似的商业标识,致使自己的商品或服务与他人的商品或服务产生混淆、造成购买者误认误购、减损他人商业标识的市场价值行为。原则上实施商业混淆行为是行为人希望借助他人商业标识的市场优势,这里的优势可以是字号品牌商誉、广受消费者认可的形象包装等,以实现“攀附”“傍附”的不正当、不诚信竞争的市场效果[3]。
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六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混淆行为,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一)擅自使用与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商品名称、包装、装潢等相同或者近似的标识;(二)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企业名称(包括简称、字号等)、社会组织名称(包括简称等)、姓名(包括笔名、艺名、译名等);(三)擅自使用他人有一定影响的域名主体部分、网站名称、网页等;(四)其他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的混淆行为。第六条罗列了商品名称、包装、装潢、企业名称、网站域名等权利,但随着技术发展带来的其他混淆行为在立法技术上采用了兜底保护。
擅自使用他人游戏版号、游戏版号不仅仅是基于规避行政监管的需要,也存在傍附先游戏宣发效果及影响力的主观故意,足以引人误认为是他人商品或者与他人存在特定联系,构成混淆。违背商业道德、诚实信用原则,构成不正当竞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