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力于打造一个优质的企业服务信息平台,满足广大中小微企业的创业需求,帮助小规模企业迅速成长与发展,为推动社会主义经济进程增添力量。
公司以“诚信、务实”的经营理念;“快捷、高效”的服务宗旨,为您提供专业的咨询与服务,为您的事业提供良好的开端。
服务区域:朝阳区 海淀区 丰台区 东城区 西城区 石景山区 宣武区 崇文区 昌平区 通州区 大兴区 房山区 顺义区 密云区 怀柔区 延庆区 平谷区 门头沟区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第六条 设立律师事务所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有自己的名称、住所和章程;
(二)有符合《律师法》和本办法规定的律师;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一定的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且在申请设立前三年内未受过停止执业处罚;
(四)有符合本办法规定数额的资产。
第七条 设立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书面合伙协议;
(二)有三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
(三)设立人应当是具有三年以上执业经历并能够专职执业的律师;
(四)有人民币三十万元以上的资产。
第八条 设立特殊的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除应当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条件外,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有二十名以上合伙人作为设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