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个人律所注册
代理合伙律所注册
代理特殊律所注册
申报材料
1、律师事务所申请书;
2、本人签名的入伙或退伙申请书(原件一式两份);
4、如合伙人变更引起注册资金变化,要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验资报告;
5、入伙申请人的执业简历,身份证、律师资格证或法律职业资格证、学历证和执业证复印件;
6、出资份额分配变化情况说明;
7、因合伙人变更引发的律师事务所《合伙协议》、《章程》的变更,就变更部分形成合伙人会议决议;
8、变更后的章程和合伙协议;
9、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副本。
备注要求:
1、申请人应当如实提交上述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2、提交的申请材料需一式二份,请将有原件的申报材料归集到一份里,其余一份可以为复印件,使用A4纸进行装订并编排目录和页码。
3、以上所有申请材料均需附电子版一份(证件需扫描原件),电子版材料应当按照纸版材料目录顺序排列,放在一个Word文档里。
4、凡提交的复印件需盖律所公章,并在提交材料时须审核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