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需基础材料:
商委
1、境内公司执照副本原件
2、公章
3、*新的财务审计报告
4、境内公司法人、股东、董事、经理、监事身份证复印件
5、境外公司章程以及翻译件(如果境外公司已存在)
6、出资商业计划书或者市场调查等等、投资资金来源情况的说明梗概、投资环境分析评价梗概(请提供梗概,具体由我司操作)
7、境内、外产品简述,获奖荣誉或资质证书等,并附图片
8、提供银行出具的自有资金证明原件(抬头:致北京市商务委员会/致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9、若为并购需要出具并购相关合同、协议;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自有资金证明)、或对账单;出具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尽职调查
一般而言,中国企业进行海外投资,主要需要取得三个主管部门的核准、备案或登记,包括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或地方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下称“发改部门”)的核准或备案、商务部或地方商务部门(下称“商务部门”)的核准或备案、以及国家外汇管理局地方分局(下称“外管部门”)的外汇登记程序【2015年6月1日后,外汇登记权限已下放到企业注册地银行】。
哪些企业需要办理ODI境外投资备案
1、内地企业到港澳或国外地区设立子公司、并购/参股海外公司。
2、想要把投资款打出境外或者境外公司盈利了,想要将盈利资金结汇回流境内。
3、外商投资企业开设资本金账户,股权涉及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
4、企业开设NRA账户,股权穿透涉及境内自然人或境内企业。
5、企业境外上市合规需求以及境外成立股权激励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