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LA材料食品用产品出口日本要求及检测公司
2024-01-25 09:03 浏览:66次
食品接触材料(Food Contact Material,以下简称FCM)是指与食品接触的包装、容器、以及加工器械等,在我们日常生活中随处可见。FCM制品通常是由不同种类的化学物质,经过工业加工而成,在实际使用时,残留其中的化学物质可能会向所接触的食品发生迁移,从而污染食品,因此,FCM制品的质量直接关系到食品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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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生活水平的提高,****日益重视食品安全,食品在生产、制造加工、包装、运输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近年来,欧盟、美国、日本、都加大了对食品接触材料FCM制品的监管,相继出台和更新了很多食品接触材料(FCM)安全标准和检测方法,保障食品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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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劳动厚生省(Ministry of Health,Labor and Welfare)负责食品及其相关产品的安全监管,并在1947年颁布了《日本食品卫生法》(Japanese Food Sanitation Law)在该法规中提到了对食品接触材料的要求,禁止生产、销售、使用可能含有有害健康物质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等食品接触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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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日本食品安全法中,FCM又简称UCP,根据与食品接触的时间和功能不同,主要分为食品容器/包装,和用于食品加工、烹饪用的两大类。是指餐具、厨具、以及用于食品加工、烹饪、传输、存放,且与食品/食品添加剂直接接触的设备/机械;容器和包装是指用于包装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制品,在实际使用时保持原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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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食品安全法对FCM的基本要求:1、FCM的提供商(包括生产商、销售商)是FCM质量安全的责任人;2、生产或销售的FCM制品需保持清洁卫生;3、禁止销售含有毒性或有害物质,且可能影响人类健康的FCM制品;4、禁止销售不符合相关法规和标准的FCM制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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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卫生和劳动福利部(简称MHLW)根据FCM用途和材质的不同,制定了通用、特定材料以及特定用途3大类监管要求,具体见下表
日本《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法实施细则》及《食品卫生法施行令》,对食品、容器和包装定义、标识、监督计划、检查、登记检查机关、营业、处罚等做出了详细的规定。而根据《食品卫生法》的相关要求,日本厚生劳动省负责为食品卫生法制定相关的配套标准。1959年厚生劳动省发布了第370号公告《食品、食品添加剂等的规范标准》,其中第3章就是关于食品、容器和包装的规范和标准,随后这一标准经历了多次修订。关于食品、容器和包装的规范和标准可分为以下3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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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通用标准:规定了所有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中重金属,特别是铅的含量要求;食品、容器和包装使用的合成色素必须经过劳动厚生省批准;以及对树脂中增塑剂的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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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类别标准:塑料、玻璃、陶瓷、搪瓷、金属罐、橡胶等类材料的类别标准,其中涉及的塑料(合成树脂有)PVC、PE、PP、PS、PVDC、PET、PMMA、PC、PVOH等13种,各类材料的具体卫生安全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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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特殊用途标准:对于具有特定用途的材料制定的标准,如加压加热的食品(罐装或瓶装食品除外)的容器和包装、清凉饮料水(用果汁作原料的除外)的容器和包装、生产冷冻食品所使用的、食品自动贩售机(**于那些具有与食品直接接触部件的机器)和销售所使用的容器、为杯装自动贩售机或全自动清凉饮料水调理机输送清凉饮料水原液的、容器和包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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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司总部实验室可以做日本和韩国食品接触材料的测试,出具的报告得到日本和韩国的认可,并可以用于日本或韩国通关使用。有相关产品出口日本或韩国的企业需要做相关检测报告的,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日本食品接触材料测试标准
Specified in the Food Sanitation Law of JAPAN, the Specifications and Standards for Foods, Food Additives, Part IⅢ Implements, Containers, and Packaging under Ministry of Health and Welfare Notification No. 370 (December 28, 1959).
The MHLW Notification No. 201 (March 31, 2006).
The MHL W Notification No. 416 (July 31, 2008).
The MHL W Notification No. 595 (December 28, 2012).
日本食品接触材料测试项目
日本食品接触材料检测Japan Food Sanitation Law 370详细介绍日本JFSL 370 Testing
2021年4月20日,日本厚生劳动省发布《食品卫生法》(昭和22年法律第233号)中第18条项《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昭和34年厚生省告示第370号)部分修改草案。本次草案主要是涉及牛乳、特殊牛乳、杀菌山羊乳、调制乳、低脂肪牛乳、无脂肪牛乳、加工乳以及淡奶油(以下简称“牛乳等”)的容器包装及其原材料规格相关内容的修改。
在此之前,作为婴幼儿及体弱多病者的日常必需品的牛奶,乳饮料以及配方奶粉等的·容器包装的质量标准规定是列在“关于乳和乳制品的成分规格等的省令(昭和26年厚生省令第52号)”中,与其他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分开管理。考虑到政策的统一性及便捷性,日本一直在讨论如何将乳及乳制品的、容器包装管理合并到标准法规中。
自2020年起,日本开始实施食品或容器包装使用的正清单制度。正清单中按照使用树脂类型以及接触食品类型、温度等整理了被允许使用的添加剂物质。所有类型食品包括将乳及乳制品的接触材料及制品均在本正清单管理范围内。在合理运用正清单来确保产品合规性的基础上,删除牛乳接触中禁止使用添加剂的规定,也能确保相关的食品安全性。
根据《食品、添加剂等的规格标准》第3或容器包装部分 E或容器包装部分中的与牛乳等的内容物接触部分所使用的容器包装部分,删除“直接与牛乳等的内容物接触部分所使用的合成树脂材料中禁止使用添加剂”的相关规定。意见征集时间至2021年5月19日。
2.2制法二利用上述容器加入四溴邻苯二甲酸酐424.6Na2CO30.25n-己醇210.8辛醇88搅拌混合30min,加入异钛2.0g,将反应混合物加热,176℃时混合物开始回流,将醇-水混合物收集于巴瑞特收集器内。大约回流16h,收集水17g。冷却反应混合物至约60℃,依次用草酸-水溶液(草酸1.44g溶于100g水中)、水100mL、Na2CO3水溶液(Na2CO37g溶于100g水中)、水100mL洗涤。
ViSi(OEt)3+3H2OViSi(OH)3+3EtOHViSi(OH)3+HO-Si-MViSi(OH)2OSiM+H2O虽然,偶联剂以单体抑或低聚体形态与玻璃纤维反应的问题尚未定论,但有一点已经清楚,即与玻璃纤维间形成的Si—OH键愈多,则结合愈牢。偶联剂对玻璃纤维的黏结能力,随碳官能团数的增加而减弱,其顺序为Y3SiXY2SiX2YSiX3。这也是偶联剂多使用YSiX3的主要原因。
出口日本或韩国食品接触材料检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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