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红酒进口报关清关公司
2021年4月12日,海关总署公布了海关总署第248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注册管理规定》的令)(以下简称“管理规定”)和海关总署第249号令(关于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的令)(以下简称“管理办法”),自2022年1月1日同时实施。
一起关注管理规定和管理办法中一些较大的变动:
1、进口食品境外生产企业,应当获得海关总署注册。
原管理规定只限定于部分食品境外生产企业需要注册,现新管理规定要求所有进口境外生产企业,都需要在海关总署注册。
2、进口的产品如无国家标准且无暂予适用标准的不能进口
新管理办法规定:进口食品应当符合中国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中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协定有特殊要求的,还应当符合国际条约、协定的要求。
进口尚无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的食品,应当符合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要求。
即如进口的产品如国家标准的,且无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公布的暂予适用的相关标准的就不能进口了。
3、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新管理办法规定:进口保健食品、特殊膳食用食品的中文标签必须印制在小销售包装上,不得加贴。
将现执行标准中,婴幼儿奶粉不得加贴标签扩到至保健食品和所有特膳食品。
海关在进口预包装食品监管中,发现进口预包装食品未加贴中文标签或者中文标签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进口商拒不按照海关要求实施销毁、退运或者技术处理的,海关处以警告或者1万元以下罚款。
所以食品进口报关的企业和收货人一定要注意做好国外进口食品的监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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