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输协会IATA《危险品规则》(简称DGR)每年更新发行一次,新版本于每年的1月1日生效。2023年1月1日, DGR版本第64修订版(2023)将正式启用。DGR 64修订版(2023)中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概括如下
修订PI 965和PI968:要求每个根据IB条款运输的包装需要承受3m的堆码试验;堆码试验要求:
要求根据第IB部分运输的锂电池,每个包装件必须能够承受3米堆码试验(同有限数量包装的相关要求)。
修改7.1.5.5锂电池标记
修订锂电池标记,取消了在标记上提供电话号码的要求。过渡期到2026年12月31日,在过渡期内第63版DGR中的标记可以继续使用。
修订3.9.2.6.1,取消了扣式电池芯安装在设备中出货时对测试概要的要求
锂电池试验概要的要求被修改,对于安装在设备中的纽扣电池取消了必须提供(make ailable) 的试验概要的要求。请注意,此条款不代表这些电池可以不办理试验概要,试验概要依然需要办理并保证公开可获得,只是不再要求运输时必须随附。
修改4.2危险货物品名表
对UN 2794(酸性湿电池),UN 2795(碱性湿电池)和UN 3292(钠电池)**货机运输的单个包装件允许的净数量做出修改。
对电池驱动车辆(UN 3171)、内燃机和机器(UN 3528、UN 3529、UN 3530)、救生设备(UN 2990、UN 3072)和车辆(UN 3166)的条目中增加特殊条款A154。
以上我们目前获取的资讯为您总结的针对电池或含有电池的货物运输要求的重要变化,但不一定包含所有更新,实际的更新情况请以*终发布的文本为准。
目前,出口锂电池产品无需实施出口商品检验,但锂电池产品属于危险货物,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第十七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九条,出口锂电池的生产企业,应当向海关申请危险货物包装容器的使用鉴定,使用未经鉴定或者经鉴定不合格的包装容器的危险货物,不准出口。申请材料包括:
01《出入境货物包装检验申请单》(原件)
02《出入境货物包装性能检验结果单》(原件)
03《生产企业厂检合格记录单或者产品符合性声明》(原件)
04《出口危险货物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原件)
05《出口危险货物销售合同》(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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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关于危险货物运输的建议书规章范本》(TDG),锂电池主要有以下包装运输要求:
1.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如安装在手机、照相机、对讲机、笔记本电脑等),电池及原电池必须单独包装以防短路,并装于坚固的外包装内。
2.除非安装在设备中,包装件须能承受任何取向的 1.2m米的跌落试验,而不损坏包装件内的电池或元电池,并没有改变其中电池的位置以至电池与电池(或原电池与原电池)互相接触、没有电池自包装件中漏出。
3.除符合豁免条件的,锂电池作为危险货物,运输时须使用符合Ⅱ类危险货物包装要求的包装。
4.包装上需要张贴规定的锂电池标签和标记,锂离子电池外壳需要标注Wh数值。
5.电池应当有防短路装置,以及防止意外启动措施,产品应固定在包装内,以免电池移动而导致短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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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总部的新能源电池实验室作为华南地区综合检测资质*齐全的电池检验检测机构之一,为各大海运、公司的危险品运输技术条件鉴定机构。严格按照IEC/ISO实验室及检验机构体系运作,经CNAS和CMA认可,面向社会、企业和部门开展高质量的公共技术服务。可为各大汽车厂商、电池厂家提供原电池/手机锂电池/数码电池/铅酸蓄电池/动力电池产品的GB标准认证、运输安全认证、IEC、ISO、UL、EN等标准的一站式测试及认证服务。
我们的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锂电池UN38.3测试报告、铅酸电池“危包三项”(电池货物包装属性鉴定报告)测试、电池包/系统三项验证、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电池/新能源汽车/带电池设备的运输报告、编写/审核MSDS、编写危险公示标签、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陆运),有需要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提效率促开源,降成本做节流。根据多家试点单位的调研反馈,软通动力的数字物流系统,将当前干线运输车辆平均等货时间从原来的2~3天普遍缩短至1~2天,车辆里程利用率提高近5%,降低生产制造型企业物流成本约1%,有效提升了运输组织的效率,推动了货运物流行业的转型升级,真正的助力物业朝着智能化、服务化、协同化方向发展。不管是某一个行业还是宏观经济周期,都决定了快速发展之后必然要整合和淘汰落后产能。所谓的双11大考,只是发展路上的一个小目标,及早着眼企业未来发展,快速推动企业数字化转型,才能基业长青。
代理报关是相对于自理报关来说的,两者都是针对进出口货物报关来讲的。代理报关又分为直接代理报关和间接代理报关。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委托人的名义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间接代理报关是指报关企业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向海关办理报关业务的行为。有权办理代理报关的企业应具备的资格:取得报关企业注册登记许可在海关注册登记直接代理报关是以委托人的名义报关,代理人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直接作用于被代理人;间接代理报关是以报关企业自身的名义报关,报关企业承担其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
海关总署日前指出,以美元计价,九月出口总额较去年同期下滑3.2%,进口下滑8.5%,跌幅远超乎经济学者预期的2.8%及6%,显示因内需不振、贸易衰退及美国九月一日生效加征关税措施已经重创九月进出口表现。9月出口降幅创2月来新高连5月紧缩数据显示,九月出口降幅创二月以来新高,而进口继八月下滑5.6%后持续下挫,是连续第五个月紧缩。其中,对美出口九月年减近22%,进口锐减16%;前九月美中双边贸易已缩减14.8%,出口萎缩1.7%,进口则惨跌26.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