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韶关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2023-04-07 08:31  浏览:49
韶关医疗器械网络销售备案

B. 法律责任

从事医疗器械网络销售的企业未按规定备案的,由县级以上地方药监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向社会公告,处1万元以下罚款。


C. 合作需要客户提供的资料

1. 营业执照复印件

2. 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备案说明(自建网站类)

3. 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自建网站类)

4. 《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备案凭证》、《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    案凭证》复印件

5. 医疗器械网络交易服务第三方平台备案凭证(入驻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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