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视文化公司注册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
从事专题、专栏、综艺、动画片、广播剧、电视剧等广播电视节目的制作和节目版权的交易、代理交易等活动的行为。意为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
审批部门:广电局 时间:20个工作日 有效期:3年
经营范围:制作、发行动画片、电视综艺、专题片、
要求:
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1)3名以上相关专业人员。
(2)工作场所(须提供营业执照上的住所证明材料)
(3)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必须是实缴货币,不能有无形资产);
在申请之日前三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申请办理程序: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核发流程
【行政许可事项名称: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许可】
【行政许可办理部门:总局社会管理司、省级广播影视局】
申请材料目录:
1.书面申请,并填写《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2.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机构章程;
3.开展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业务可行性报告;
4. 主要人员材料:
(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及简历;
(2)主要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简历、业绩或曾参加相关专业培训证明等材料。
5.注册资金或验资证明;
6.办公场地证明;
7.企事业单位执照或工商行政部门的企业名称核准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