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嘉兴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
2023-04-18 07:47  浏览:47
嘉兴进口化妆品备案&申报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于化妆品生产的原料目录由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制定、公布。

  第十六条 用于染发、烫发、祛斑美白、防晒、防脱发的化妆品以及宣称新功效的化妆品为特殊化妆品。特殊化妆品以外的化妆品为普通化妆品。

  国务院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根据化妆品的功效宣称、作用部位、产品剂型、使用人群等因素,制定、公布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深圳市综普产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兰恒(先生)
电话:13530039267
手机:18620497606
传真:+86-755-3330 9019
地区:广东-深圳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