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条件
1、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2、至少有1名以上专职房地产经纪人员(指取得《房地产经纪人执业资格证书》或《房地产经纪人协理》);
3、机构名称及服务场所与营业执照的记载一致;
4、有固定的经营服务场所;
5、档案、财务等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健全
二、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应提交的资料
1、营业执照正副本;
2、税务登记证;
3、机构代码证;
4、机构章程;
5、企业办公场所证明;
6、法定代表人或执行合伙人任职文件和身份证明;
7、人员的职称证书、身份证明和聘用劳动合同;
8、内部管理制度;
9、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以上应提交的资料复印件须加盖机构公章并提交原件核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