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南平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2023-04-28 07:47  浏览:55
南平进口消毒产品(器械)备案

第十八条 消毒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

    第十九条 消毒产品的生产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范、标准和规定,对生产的消毒产品应当进行检验,不合格者不得出厂。

    第二十条 消毒剂、消毒器械、卫生用品和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的生产企业应当取得所在地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消毒产品的生产。

    第二十一条 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消毒产品生产企业的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对符合《消毒产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要求的,发给卫生许可证;对不符合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深圳市综普产品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姓名:兰恒(先生)
电话:13530039267
手机:18620497606
传真:+86-755-3330 9019
地区:广东-深圳
地址:深圳市南山区粤海街道高新区社区高新南六道16号泰邦科技大厦810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