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立方液氩储罐现货,10立方液氩贮罐设备现货,10立方液氩储槽现货厂家装置外独立设置的控制室、机柜室和外操室所在场地的地坪高度不宜低于甲、乙类生产设备区的地坪高度;
11 消防站宜设置在生产管理区,且应远离装置(区)、储罐(区);消防站至甲、乙、丙类火灾危险场所*远点行车路程不宜大于2.5km,且接到火警后消防车到达火场的时间不宜超过5min,至丁、10立方液氩储罐现货,10立方液氩贮罐设备现货,10立方液氩储槽现货厂家戊类火灾危险的局部场所*远点行车路程不宜大于4.0km。
4.2.2 输送煤、灰渣的输送机栈桥宜布置在爆炸性环境区域范围外,且不应跨越与其无关的生产单元。当位于爆炸性环境区域范围内时,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4.2.3 为不同装置、自备热电站(锅炉房)等输入(出)物料的2座及以上的封闭式输送机栈桥之间的防火间距不应小于6m。10立方液氩储罐现货,10立方液氩贮罐设备现货,10立方液氩储槽现货厂家当相邻2座栈桥,其中任一座的相邻侧外墙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实体墙和乙级防火窗分隔,且相邻2座栈桥外侧沿其长度方向至少一侧设置消防车道时,其防火间距可不限。
10立方液氩储罐现货,10立方液氩贮罐设备现货,10立方液氩储槽现货厂家生产区与厂外之间宜设置高度不低于22m的不燃烧实体围墙。
4.2.5 煤化工工厂内装置或设施之间的防火间距除本标准另有规定外,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装置或设施(罐组除外)之间的防火间距应按相邻*近的设备、建筑物确定,其防火间距起止点应符合本标准附录B的规定。
高架火炬与其他建筑、设施的防火间距应根据人或设备允许的安全辐射热强度计算确定;对于可能携带可燃液体的高架火炬,10立方液氩储罐现货,10立方液氩贮罐设备现货,10立方液氩储槽现货厂家不应小于表4.2.5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