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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进口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企业符合性声明及质检报告
2024-01-25 09:03  浏览:56
检测!进口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企业符合性声明及质检报告

根据海关总署公告2023年第29号公告要求,自2023年4月13日起,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施批批“审单验证+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模式,根据进口危险化学品属性和危险货物包装类型设定检验作业环节(地点)和比例。

这标志着进口危险化学品检验由口岸“批批验核+抽批检测”转变为“批批审单验证+批批口岸检验或者目的地检验”。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者代理人报关时,应在“贸易单一窗口”如实填报:货物属性、检验检疫名称、危险类别、包装类别、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


货物属性如何填写?
一般情况下, “检验检疫名称”应与 “货物属性” 信息相一致。如“检验检疫名称” 申报为涉危“检验检疫名称”的,“货物属性” 应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 或“散装危险化学品”。


注意:由于《危险化学品目录》有类属条目,相关危险化学品无法穷举,存在部分危险化学品暂无涉危“检验检疫名称” 的情况。如企业确认申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检验检疫名称”无涉危“检验检疫名称” 时,可选择非危“检验检疫名称”,但在“货物属性”栏应如实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 或“散装危险化学品”,不应勾选“非危险化学品”。



检验检疫名称如何填写?
由于部分普通化学品与危险化学品共用一个HS编码。为便于作业,海关总署在10位HS编码后扩展了3位检验检疫编码,并对应了不同名称。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应选择代表“危险化学品”的检验检疫编码对应名称。



如有多个危险化学品“检验检疫名称”,需要根据实际货物的危险性选择*合适的“检验检疫名称” 。




提示:如企业确认申报货物为危险化学品,但HS编码下无涉危“检验检疫名称” 时,也应在“货物属性”栏如实勾选“件装危险化学品” 或“散装危险化学品”,不应勾选“非危险化学品”。



危险货物信息如何填写?
危险货物信息包括非危险货物、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危险类别、包装类别、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五个部分。


“危险类别”应填写安全数据单的第十四项运输信息中的“联合国危险性类别”。如出现多个危险类别或副危险类别,应将其全部填写,不可遗漏。

举例:漆包线用绝缘漆属于8+3类危险品,易燃液体和腐蚀性物质。应录入2个类别,系统将自动添加“+”分隔,如8+3。(如上图)

注: 《符合性声明》中的“危险种类”与报关单中的“危险货物信息”中的“危险类别”应作区分。《符合性声明》中的“危险种类”应通过查询产品安全数据单(MSDS)信息中的GHS危险性类别准确完整填写。“危险货物信息”中的“危险类别”应按照实际情况与《海运危险货物规则》九大类中的一种或几种类别相对应。如:固体氢氧化钠应填报第8类腐蚀性物质。




包装类别如何填写?
报关单“危险货物信息”栏中的“包装类别”应填写安全数据单的第十四项运输信息中的包装类别。对于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无需填写。
注 “包装UN标记”中的“X,Y,Z”分别对应包装类别的“一类,二类,三类”。
注意:
①此处为安全数据单上的包装类别,不是实际的包装类别。
②“货物属性” 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 的不需填写。



其他知识点
非危险货物
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选择“否”, 不属于危险货物的危险化学品选择“是”。展示栏选择“非危险货物”的,“危险货物信息”展示栏中的其他信息栏可为空。



UN编号
由联合国危险货物运输专家委员会编制的4位阿拉伯数编号,用以识别一种物质或一类特定物质。可参考安全数据单第十四项“运输信息”的内容。



危险货物包装标记
需要从危险化学品的实际包装上获取,包装上类似下图中的标记。

“货物属性” 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 的不需填写。符合相关豁免条款不使用危险货物包装的,此处填写“/”。



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进口申报危险化学品时,需明确申报“口岸检验检疫机关”及“目的地检验检疫机关”。

资料要求
除提单、、装箱单等外,应在进口报关单上传以下随附单据,需录入商品项号对应关系。
1) 80000001-企业符合性声明(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2) 80000002-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
3) 80000003-危险公示标签(应为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散装产品无需上传)
4) 80000004-安全数据单(应为中文安全数据单的样本)



企业符合性声明
化学品正式名称,应填写《危险化学品目录》(版)“品名”栏对应名称,申报时可根据进出口商品的品名、别名和CAS号检索判断其是否属于危险化学品。


填写注意事项1:
化学品正式名称应与《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品名”栏一致。


填写注意事项2:
危险种类应填写申报进口货物的实际GHS分类,一般可在化学品安全数据单第2项“危险性概述(危险标识)”中查到。




剂或稳定剂情况说明
对需要添加剂或稳定剂的产品,应提供实际添加剂或稳定剂的名称、数量等情况说明。


中文安全数据单(中文MSDS)
应符合GB/T16483、GB/T 17519等标准要求,至少包含化学品及企业标识、危险性概述、成分/组成信息、急救措施、消防措施、泄露应急处理、操作处置和储存、接触控制/人身防护、理化特性、稳定性和反应性、毒理学信息、生态学信息、废弃处置、运输信息、法规信息、其他信息等16项信息。


危险公示标签(GHS标签)
“货物属性” 选择“散装危险化学品” 的不需提交。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应符合GB15258、GB30000系列标准的要求,至少包含化学品标识、象形图、信号词、危险说明、防范说明和供应商标识等6项内容。






重要提醒:
在进口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危险化学品时,请照实申报,依法如实申报是企业的义务,伪满报将承担法律后果。





以上内容和图片摘自网络




我们总部实验室可以做化学品的GHS分类、TDG分类,出具危险特性分类鉴别报告,也可以为企业做货物运输条件鉴定书(海运、空运、公路、铁路),另外还能为企业编制/审核中文安全数据单(中文MSDS),编制/审核危险公示标签(GHS标签),有需求的企业可以与我们联系。
联系人:邹工

进口危险化学品与危险货物企业符合性声明及质检报告













129号公告与原质检总局2012年30号公告有何区别?
◆一是更新了履行法定职责的主体名称;
◆ 二是对实施检验的危险化学品范围采用“《危险化学品目录》(版)”的表述;
◆ 三是对企业报关时应尽的申报义务作出更明确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企业主体责任;
◆ 四是明确对符合相关规章豁免条件的可不提供性能结果单,使该公告要求更具有可操作性;
◆ 五是明确危险化学品进出口企业的主体责任,更有利于安全生产;
◆ 六是根据机构改革职能调整变化,技术规范、标准的主体增加了海关总署,同时也明确原质检总局且未被废止的技术规范、标准仍然适用;
◆ 七是检验内容和检验要求更聚焦国门安全把关;
◆ 八是对有关术语的表述进行调整,适用性更强。







海关会按贸易合同要求来实施检验吗?
129号公告删除原质检总局2012年第30号公告中“贸易合同中高于本条(一)至(四)规定的技术要求”内容,海关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是否符合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进行把关,不再按照贸易合同要求来实施检验。






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时检验检疫名称应当如何申报?
企业在申报危险化学品时HS编码对应的检验检疫名称应选择相应的危险品名称。例如:HS编码3906909000,当货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时应选择检验检疫名称为其他初级形状的丙烯酸聚合物(易燃液体),类型为易燃液体。














此外,从12月1日起,船公司将开始收取低硫燃油附加费,以补偿为船舶补充燃料的额外成本,以遵守海事组织(IMO)将于1月1日生效的.5%的海上燃料硫上限。今天的上海集装箱运价指数(SCFI)反映了船公司在运力管理、费率和燃油附加费上涨方面的自律行为,以及它们目前对费率折扣缺乏兴趣,尽管亚欧航线和跨太平洋航线的班轮装载率均低于9%。此外,集装箱班轮公司正开始为下一个淡季(春节期间和春节后)做计划,宣布更多的空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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