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类商品批发许可证
一、申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登记》者,需具备以下条件:
1,经营主体应是独立的法人或合伙企业;
2,注册资金,经营场所和仓储设施符合有关规定,其中:注册资金人民币50万元以上,仓储面积80平方米以上,经营场所面积50平方米以上;
3,企业营业执照或工商行管理部门核准的企业名称;
4,有两名以上掌握酒类商品知识的专业人员和管理制度;
5,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申领《酒类商品批发许可登记》者,需提交以下材料:
1,书面申请报告;
2,营业执照(企业核准名称);
3,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住所证明;
4,《食品卫生许可证》;
5,注册资金验资证明;
6,仓储面积,经营场所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7,产销双方法定协议书或授权书;
8,生产厂家的酒类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
9,代理企业产品的质量标准;
10,产品的质量,卫生检验合格报告(国产酒)或商检部门的检验合格报告(进口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