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资担保体系推进视频会议,宣布正式成立省投融资担保集团,从而拉开了全省构筑融资担保体系,做强做优担保业,全力解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大幕。小微企业和“三农”是吸纳就业、激励创新、带动投资和促进消费的主力军,是推动经济转型升级、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长期以来,山东省担保业特别是省级担保业发展不够理想,对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支撑不足,已成为全省金融业发展的突出短板和制约实体经济发展的重要瓶颈。整合组建省投融资担保集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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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应具备下列条件:
1.应当由一至两个企业法人或自然人等作为主发起人组建,主发起人须具备下列条件:
(1)企业法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管理规范、信用良好、实力雄厚。
②持续经营3年以上,近连续两个会计年度盈利,近3年累计净利润在1000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
净资产不低于5000万元,原则上实施本项目投资后长期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60%。
(2)自然人作为主发起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①拥有发起出资的经济实力,具有一定的实业背景并在所在行业具有一定影响力,能够出具相应的有效证明。
②无重要不良信用记录,无重大不良从业记录和无违法犯罪记录等。
融资担保机构作为业务合作对象,为符合条件的担保项目提供再担保。同时,紧紧围绕确定的重大发展战略开展直保业务,重点支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乡村振兴、海洋强省建设、民营经济发展、军民融合发展等重大战略实施。将通过对上承接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对下吸引市县政府投资等,逐步做大做强集团资本实力,并通过参股市县政府性担保机构等方式,构建形成以股权投资和分险业务为纽带的全省政策性担保体系,大限度引导金融资本投入小微企业和“三农”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