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跨境电商结构来看,2019年,在纳入海关监管的跨境贸易中,B2B交易规模约占八成,B2C约占两成;东部沿海地区处于地位,其中广东省规模远高于其他省市;跨境出口贸易主体从大型电商平台逐渐向品牌企业演变,更加注重以消费者为核心、以数据流为驱动力,提升产品品质与创新性,强化供应链快速响应能力,提高物流效率和掌控力。
02 出口平台处于“成长期—成熟期”过渡阶段
进口跨境电商竞争格局较为明朗,2019年,淘系平台(天猫国际+网易考拉)以52.1%的市场份额占据地位。而出口跨境电商整体来看目前尚未形成稳定发展格局,平台型电商、独立站、三方平台卖家等主体模式百花齐放,集中度较低,正处于孕育各类型头部电商的过渡期,参与竞争的主体较多,也必然会有相当一部分被淘汰出局。
出口电商B2B模式下,平台型电商现阶段处于地位,为出口企业与境外采购商提供网上交易和洽谈平台,赚取佣金报酬,比如阿里巴巴国际站、敦煌网等。出口电商B2C模式下,有亚马逊、速卖通等大型平台,有安克创新、傲基科技等同时依托线下实体、电商平台和独立站的三方平台卖家,也有SHEIN、ZAFUL等独立站卖家。上述模式各有优缺点,入住大型平台可享受平台客户资源,但是若产品和品牌优势不突出,则容易被其他产品信息覆盖,且难以自主掌握消费者信息;三方平台类似于全渠道运营,能够提高产品渗透率,分散经营风险,但需要投入大量资金,组建团队,回报周期相对较长;独立站能够自主掌握并挖掘消费数据,掌控营销方式,但需要具备的网络平台建设和运营能力,前期积累用户流量比较难,且需要通过品牌和产品提高用户留存转化。
跨境电商出口流程及报关方式
B2B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企业达成交易后,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直接出口至境外企业或海外仓,企业可根据自身业务类型选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710”或者“9810”向海关申报。2021年7月1日起,跨境电商B2B出口监管试点在全国海关复制推广。B2B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申报方式详见下表:
B2C是指境内企业通过跨境电商平台与境外消费者达成交易,通过跨境物流将货物运送至境外消费者或者海外仓,物流方面主要采用航空小包、邮寄、快递等方式,纳入海关登记的较少,其报关主体一般是邮政或快递公司,可根据商品性质选择海关监管方式代码“9610”或“1210”方式向海关申报。B2C跨境电商海关监管申报方式详见下表:
跨境电商出口发展趋势展望
01 跨境电商出口迎来历史性发展机遇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社交隔离、实体零售渠道受阻使全球消费者更深刻感受到网络购物的便利,线上购物习惯在后疫情时代或将保留。2020年,全球电子商务用户数量同比增长9.5%,达到34亿人。根据Euromonitor和德勤数据,2020年美国、欧盟电商用户渗透率已分别达77%、72%,美国消费者服装和鞋类商品网络销售比例由疫情前的25%增长至2021年的30%。
得益于稳定的经济政治环境、完备的工业体系、快速响应的供应链,我国为全球提供品类丰富且具有高性价比的商品,深得海外消费者的青睐。根据全球跨境电商主要支付机构Paypal统计,我国已成为全球大的B2C跨境电商交易市场,全球约有26%的支付交易发生在大陆地区,美国占21%位居第二,其后是英国、德国和日本。一份全球化智库调查(来自美国、英国、德国、西班牙、法国的5005份问卷)显示,服饰鞋袜是跨境采购频率高的品类,同时也是初次体验网络购物消费者的品类,且75%的受访者表示疫情后仍会继续在线上购买服饰鞋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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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消费习惯的形成与我国强大的消费品供给能力相碰撞,使得跨境电商成为我国企业“出海”新模式,企业纷纷加速全球化数字渠道铺建,加之“无票免税”、“清单核放、汇总申报”等报关、投资便利化措施,以及鼓励建设海外仓等一系列支持完善跨境电商的政策陆续出台,跨境电商在资本市场的热度也快速提升。2021年1~6月,共有7个跨境电商平台获得12.5亿元融资,其中有4个是快时尚消费品出口电商,品类包括原创服饰、泳装、真丝服饰、家居产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