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总局名称
1、企业名称中不含行政区划的企业。
2、冠以中国、中华、全国、国家、国际等字样内资企业。
3、含有中国、中华、全国、等字样的外资独资或控股企业
4、由国jia直接出资成立的公司
1、不含行政区划的名称。
请申请人提交跨省、自治区、直辖市经营情况说明。
2、不含行业表述的名称。
请申请人提交跨行业综合经营情况说明。
3、公司名称中有(中国)字样
须有外资公司作为控股股东
申请总局名称的条件和一些名称形式:
1、无行政区划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5000万以上(含5000万);
2、无行政区划表述,无行业表述的企业名称,注册资金1亿以上(含1亿),经营范围必须包含国民经济行业分类表其中的五大类;
3、、企业名称核准;
4、无行政区划企业名称变更核准(包括企业集团),由企业所在地工商局审查后,出示企业名称变更意见书;
5、加(中国)名称核准,需外资企业,注册资金和上述相同。
6、股东之一需要在不同省份投资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