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企业未申请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造成的严重后果
想必大家都知道,现在无论什么行业都是要有合法的经营资质才能经营的,政策和法规的完善,越来越多的行业需要有相应的资质从事经营。对于互联网来说也是如此。对于从事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企业而言,办理文网文就是硬性的要求了。
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文网文有游戏类文网文、虚拟货币类文网文、 非游戏类文网文。
1、游戏文网文
游戏类的文网文,因为游戏实在是受众太广了,于是游戏开发商也相对其他的互联网产品提供者多,所有每年办理游戏类文网文的企业特别多。
2、虚拟货币类文网文
与游戏类文网文密不可分,游戏运营过程当中需要向玩家发行虚拟货币的,例如Q币,就需要办理虚拟货币类文网文。
3、非游戏类文网文
常见美术艺术品类、视频直播类、音乐娱乐类、动漫画类、展览比赛类。
未办理文网文的处罚有什么呢?1、提供未经文化部批准进口的互联网文化产品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提供,没收违法所得,并处10000元以上30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直至吊销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经营国产互联网文化产品逾期未报文化行政部门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改正,并可根据情节轻重处200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