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做什么业务用的
+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哪些文化产品类型,需要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1、游戏类:游戏类下属分为:游戏产品运营、游戏产品运营〈含虚拟货币发行)、游戏虚拟货币交易,是所有游戏公司经营一定要具备的许可证之一。
2、表演类:指直播平台、短视频平台,如YY直播,花椒直播等;
3、动画动漫类:指以计算机互联网和移动通信网等信息网络为主要传播平台,以电脑、手机及各种手持电子设备为接受终端的动画、漫画作品,包括FLASH动画、网络表情、手机动漫等;
4、音乐美术娱乐类:如音乐门户网站,app音乐产品;
5、展览比寒类:指的是展览型比赛型的网站;
6、演出剧节目类:如爱奇艺、优酷等视频网站。
+
按照中央有关通知要求,12月6日停止公共娱乐活动一 天。请各区(市)文化和旅游局通知辖区娱乐场所(含歌舞、游艺、剧本娱乐场所)、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停止一切娱乐、演出等相关活动;各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停止一切游戏、音乐、影视等相关娱乐活动;各互联网文化经营单位停止一切网络音乐、网络游戏、网络动漫、网络影视等娱乐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