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用游戏公司“版号”的法律风险
(一)行政责任
盗用他方游戏版号运营游戏的会被监管机构认定为无版号运营游戏,根据《网络出版服务管理规定》第51条规定:“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网络出版服务,或者擅自上网出版网络游戏(含境外著作权人授权的网络游戏),根据《出版管理条例》第六十一条、《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由出版行政主管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法定职权予以取缔,并由所在地省级电信主管部门依据有关部门的通知,按照《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给予责令关闭网站等处罚;已经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删除全部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从事违法出版活动的主要设备、专用工具,违法经营额1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经营额 5倍以上10倍以下的罚款;违法经营额不足1万元的,可以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侵犯他人合法权益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如果网络游戏在未取得游戏版号的前提下上网运营,一旦被发现,游戏网站将有被封闭的风险。此外,网络游戏的经营所得,包括但不限于充值所得、广告所得,不仅将被没收,还有将按经营额5倍以上10倍以下进行罚款的风险。因此,无版号运营的网络游戏经营额越高,被处罚的成本也将越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