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人将自己拥有的某种物品交与承租人使用,因此承租人取得在一定期间内对该物品的使用权,但物品所有权依旧归出租人所有。
承租人取得物品使用权的期间,应向出租人支付一定的租金。
一:关于德国进口1套租赁设备如何办理通关,我公司收到客户委托,(甲方)从德国(乙方)进口1套(租赁)液压拉拨工具,给国内客户使用,商品编码:8412210000,并提供了租赁协议,租期不满1年(6个月内返回),甲方负责所有租赁此套设备相关的运费,租赁工具归还乙方后,甲方支付约定好的租赁费给乙方,租赁金额RMB163422.请问我们如何进行报关申报?
答:租赁贸易是指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与外商签订的国际租赁合同项下境内企业租赁进口或出租出口的货物。
租赁期在1年及以上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申报为1523,租赁期不满1年的进出口货物,监管方式代码申报为1500。
但以下情况不适用租赁贸易监管方式:一是经营租赁业务的企业进口自用的设备、办公用品(监管方式为一般贸易0110);二是加工贸易租赁进口的机器设备(监管方式应为加工贸易设备0420);三是补偿贸易租借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应为补偿贸易0513);四是租赁贸易(1523)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退运货物4561, 租赁不满1年期满复运出、进口的货物监管方式为1500。
二:请问进出口企业将一个大型设备出租给国外企业超过一年,即融资租赁,算非贸易吗?
答:不算非贸易,只要有交易,不管是对外租赁还是融资租赁,都是在进行交易,都是贸易行为。
因融资租赁具有贸易属性,贸易方面的风险从定货谈判到试车验收都存在着风险。
由于商品贸易在近代发展得比较完备,社会也相应建立了配套的机构和防范措施,如信用证支付、运输保险、商品检验、商务仲裁和信用咨询都对风险采取了防范和补救措施,但由于人们对风险的认识和理解的程度不同,有些手段又具有商业性质,加上企业管理的经验不足等因素,这些手段未被全部采用,使得贸易风险依然存在。
三:退回工程的施工机械要提交未退税证明吗?我司在非洲的施工工程已经结束,当时租赁合同出口的机械需要运回国内,请问现在运回境内是否需要向海关提交未退税证明?
答:根据相关规定,对于租赁项下复运进境的设备,如能够确认为原出口货物,且单证齐全的,可凭国内S务J关的出口未退税证明,按暂时进出境货物的征免税规定予以免征进口税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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