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漫网络文化许可证怎么办理
资质名称: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简称:文网文)
审批机构:市文化局(厅)
有效期限:3年(提前3个月续期)
业务范围: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
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
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
通过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活动。
未取得ICP经营许可证的却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或者超出许可的项目提供服务的,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电信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
处违法所得3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或者违法所得不足5万元的
,处1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关闭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