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资公司年检的资料如下:
(一)外商投资企业年检应提交文件、证件:
1、公司或法定代表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工作单位证明或代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2、《外商投资企业、台港澳侨投资企业联合年检报告书》一份(原件);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满一个会计年度(含一个会计年度)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经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审计出具的审计报告(含年度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5、验资报告(应在本年度缴纳出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提交);
6、外商投资企业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提交有关具体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由企业盖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7、其他应提交的资料。
(二)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含办事处)年检提交的材料
2、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年检报告书;
3、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的隶属法人公司已参加当年度年检的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并加盖法人公司公章);
4、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经营范围中涉及法律、法规规定须办理前置审批项目的,年检时应提交有关项目前置许可证原件及与原件核对一致的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5、外商投资企业分支机构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或注册证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