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
有关境外投资备案办理中常见问题解析
2023-10-24 05:00  浏览:9
有关境外投资备案办理中常见问题解析

之前就已经发过了ODI备案方面的申请部门和材料今天再给大家解析一下常见问题指南~

1.什么是境外投资备案(ODI)?
ODI,英文全称为Overseas Direct Investment,即境外直接投资,指国内企业、团体在经过相关部门的核准后,通过设立、并购、参股等方式在境外直接投资,以控制境外企业的经营管理权为核心目的投资行为。
一般为两种情况:

①:新设公司(指的是在海外成立一家公司,而国内公司必须作为股东但是对持股比例没有求)

②:企业并购(就是在境外控股一家公司,要出具尽职调查)

用官方的话来说,境外投资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后面简称企业)通过新设、并购及其他方式在境外拥有非金融企业或取得既有非金融企业所有权、控制权、经营管理权及其他权益的行为。

之前已经对办理方式发过文章,此文章主要针对一些常见问题,那么好问题解释开始~

2.事业单位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答:可以。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三十六条规定:事业单位法人开展境外投资参照本办法执行。

3.非企业法人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答:非企业法人在境外投资设立企业,应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办理;非企业法人在境外设立机构,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境外投资管理范畴,因此不能为其办理备案手续。

4.国内自然人以个人名义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答:不可以。
自然人境外投资不属于商务主管部门管理范畴。
(自然人在境外为上市而设立特殊目的公司,目前由外汇局负责办理相关的外汇登记手续。

5.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可以备案吗?

答:国内金融企业境外投资非金融企业属于商务部管理范畴,可以备案,但应征求金融监管部门意见。

6.国内企业成立未满一年,可以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可以。
但需对相关资金来源和资金构成进行说明。

7.国内企业可以跨行业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可以。
若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8.国内两个以上投资主体,由哪一方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四条规定,投资主体为两个以上共同开展境外投资的,应当由相对大股东在征求其他投资方书面同意后办理备案。
如果各方持股比例相等,应当协商后由一方办理备案。

9.国内投资主体境外投资参股比例小于10%可以备案吗?

答:可以。

10.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答:中央企业在地方的下属企业应通过中央企业集团总部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11.中央企业参股地方企业如何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答:若地方企业股份占比大,由地方企业在省商务厅或设区市商务局(委)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若中央企业股份占比大,由中央企业在商务部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12.国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需要备案吗?

答:需要备案。

二、关于境外最终目的地的相关问题

13.如何认定境外投资的最终目的地?

答:最终目的地是企业投资最终用于项目建设或持续生产经营的所在地。

14.境外投资最终目的地是金融企业可以备案吗?

答:不可以。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条规定,jinxian投资境外的非金融企业。

15.境外投资设立企业最终目的地处于境内的如何备案?

答:对外投资设立企业最终目的地处于境内的,原则上为该对外投资路径上第一层级的境外企业办理备案。

16.国内企业并购拥有国外(绿卡)长期居住证的中国自然人在境外设立的公司(最终目的地),可以备案吗?

答:不可以。

17.最终目的地为境外投资基金可以备案吗?

答:在境外设立的投资基金公司如无具体项目视同平台公司,不办理备案手续。
如其有具体项目,可直接为项目办理备案手续,基金作为路径公司处理。

18.哪些情形的境外平台公司可以办理备案手续?

答:四种情形可以办理备案。
1.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境外投资基金;2.为境外上市目的设立的特殊目的公司;3.最终控制的资产在境内的境外投资,为其境外第一层级平台公司办理备案;4.为境外发债目的设立的平台公司。

19.在境外以发债为目的而设立的平台公司如何备案?

答:境内投资主体应事先取得国家发改委的备案确认文件并提交,方可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经营范围需注明仅用于境外发债。

20.拟并购的境外公司名称有中国字样,可以备案吗?

答:不可以。
《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十一条规定,未按国家有关规定获得批准的企业,境外企业名称不得使用“中国”、“中华”等字样。

21.境外最终目的地是特殊目的公司可以办理备案吗?

答:可以,所称特殊目的公司系指企业为实现其实际拥有的境内公司权益在境外上市而直接或间接控制的境外公司。

22.国内投资主体通过境外层级公司参与投资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应该对国内投资主体的境外第一层级公司报备,还是对特殊目的公司报备?

答:对境外特殊目的公司报备。

23.国内公司高管依据外管37号文在境外设立特殊目的公司A,国内其他投资者欲参与境外上市,获取A的相应股份,可否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答:不可以备案。
《企业境外投资证书》的中方投资主体不能是境内自然人。

三、关于投资路径的相关问题

24.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不是最终目的地企业,不需要办理境外投资备案。

25.如何认定是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

答:作为投资路径的境外平台公司不具备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的功能,其收入来自子公司的分红。

26.已经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可以作为境外投资路径吗?

答:不可以。
境内投资主体在境外设立的作为路径的平台公司原则上不应具备开展具体经营业务的功能。
若要将已备案的境外投资企业作为投资路径,必须办理终止备案方可。

27.对于已备案并利用境外企业作为投资路径开展投资的,如何处理?

答:对于已经利用境外企业作为路径开展投资的,如果企业办理该境外企业的变更手续,应理顺投资路径,明确投资最终目的地,为每个最终目的地企业换发新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旧的《企业境外投资证书》同时交回并作废。

四、境外投资分类管理的相关问题

28.哪些类别属于国家限制开展的境外投资?

答:根据《关于进一步引导和规范境外投资方向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74号),限制境内企业开展与国家和平开展外交方针、互利共赢开放战略以及宏观调控政策不符的境外投资,包括:1.赴与我国未建交、发生战乱或者我国缔结的双多边条约或协议规定需要限制的敏感国家和地区开展境外投资;2.房地产、酒店、影城、娱乐业、体育俱乐部等境外投资;3在境外设立无具体实业项目的股权投资基金或者投资平台;4.使用不符合投资目的国技术标准要求的落后生产设备开展境外投资;5.不符合投资目的国环保、能耗、安全标准的境外投资。
其中前三类须经境外投资主管部门核准。

29.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境外投资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六条规定,按照企业境外投资的不同情形,分别实行备案和核准管理。
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实行核准管理,其他情形实行备案管理。
国内投资主体按照《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国内企业在境外投资开办企业(金融企业除外)核准初审取消后相关工作的通知》(商办合函【2018】286号)文件要求,直接报商务部办理核准手续。

30.境外投资房地产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房地产”的限制范围:在境外投资住宅、商业地产(写字楼商铺等)以及用于建设住宅或商业地产的土地;在境外投资房地产企业,向境外既有房地产企业增资,投资境外房地产信托基金;在境外投资商务会所、酒庄等。
不包括:在境外投资物业管理、房产中介服务;在境外投资服务于实体经济的基础设施或建筑开发,如境外经贸合作区、产业园、科技园、仓储物流园等;在境外以获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目的,拟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的。

31.境外投资酒店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酒店”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星级酒店、旅游度假村、商务酒店、一般旅馆等。
不包括:在境外投资不持有酒店资产的酒店管理业;在境外投资不包含住宿的餐饮业等。

32.境外投资影城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影城”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电影院、院线公司等。

33.境外投资娱乐业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娱乐业”的限制范围:投资境外室内娱乐设施(歌舞厅、电子游艺厅、网吧)、游乐园、主体公园;投资境外彩票公司等。
不包括在境外投资网络游戏、电子游戏开发及运营;在境外投资广播、影视节目制作及发行等。

34.境外投资体育俱乐部的限制范围是什么?

答:“体育俱乐部”的限制范围:雇佣或租用运动员从事体育竞技表演、训练、辅导、管理的组织、机构、企业等。

35.境外投资建筑企业办理备案手续需要哪些条件?

答:在境外以获取对外承包工程合同为目的,拟对承建的工程项目进行小比例投资的,投资比例通常不超过项目合同额的15%。
同时,境内投资主体应事先取得对外承包工程项目备案回执和立项批复,并提交中标文件或与外方业主签署的合作文件作为证明。

五、相关范畴界定

36.如何界定非金融企业和金融企业?

答:以是否需要获得东道国(地区)金融监管部门牌照为标准。

37.企业境外投资的可转债属于商务部境外投资备案范畴吗?

答:有对应股权权益的可转债可以办理备案。

38.如何认定境外再投资?

答:境外再投资系指经境外投资备案的最终目的地公司利用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的再投资行为;再投资是事后报告,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根据《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二十五条规定,在完成境外法律手续后,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39.境内公司通过新设境外公司A在海外设立二级公司B,B属于境外再投资吗?

答:不属于。
此案B是最终目的地公司,应该办理境外投资备案手续,申领《企业境外投资证书》,A为投资路径。

40.境外最终目的地公司将其境外利润或境外自筹资金投回境内,属于境外投资管理范畴的再投资吗?

答:不属于。
不需要办理备案手续。
也无需通过“商务部业务系统统一平台”向商务主管部门报告。

41.境外投资路径公司用投资分红的资金在境外再投资一个企业,属于境外投资管理范畴的再投资吗?

答:不属于。
按新设办理备案。
填报《境外投资备案表》时,把资金填在中方投资构成的境外自有资金。

42.哪些企业的境外投资需要有相关资质?

答:《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商务部令2014年第3号)第十九条规定:境内外法律法规和规章对资格资质有要求的,企业应当取得相关证明文件。

43.已在境外设立的企业能补办境外投资备案吗?

答:可以补办。
按照《境外投资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以新设办理。

44.对境外上市公司的要约收购,是在发出要约时备案,还是要约成立后备案?

答:要约成立后办理备案。

以上根据腾博国际常先生实际办理经验撰写,详情可点主页私信咨询。

专业服务机构推荐:

关于腾博国际,自2005年成立至今,依靠精英团队、深厚资源、精准服务,成功为上万家企业及个人提供优质的金融与商务服务,前海优秃招商合伙人,以自贸区为起点,联通粤港澳大渣区,辐射全国,覆盖全球,现已成长为全球一站式企业高端服务提供商,拥有丰富的经验与社会资源,主要办理业务为前海企业入驻与续签、各类公司收购、变更、全金融牌照申请、会计审计业务、香港海外移民、综合金融服务和许可审批欢迎咨询腾博常先生。

相关新闻
联系方式
公司:腾博智慧云商股份有限公司业务部
姓名:常经理(先生)
手机:13316913601
地区:广东-深圳
地址:深圳市前海深港合作区前湾一路1号A栋201室(入驻深圳市前海商务秘书有限公司)
拨打电话 请卖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