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仓库的类型:保税仓库的形式在不断发展,其在各国的情况也不尽相同。欧洲经济共同体(1993年改为欧洲联盟)曾给出了可供参考的保税仓库的类型。当然,这种分类并不具体,只是规定了海关保税仓库的监管规则。按欧共体对保税仓库的分类,可以分成公共保税仓库、自有公共保税仓库、专用保税仓库、保税工厂、海关监管仓库等形式。
公共保税仓库:公共保税仓库是一种很普遍的仓库保税方式。公共保税仓库的选址、建筑形式及经营管理都必须经过海关的批准,以确保满足海关的监管条件。这类仓库面向公众,任何想利用保税仓库存储海关监管物品的人均有权使用。
自有公共保税仓库:如果在一些贸易比较集中的地方,因贸易往来又纯属地方性而不宜设公共仓库,或者公共仓库不能满足需要,或公共仓库远离物品运输的目的地时,可以开设自有保税仓库。这类仓库只需海关按决定的方式批准,主办者除可以是公共保税仓库的经营者外,也可以是从事公共仓储经营业务的任何组织和法人,甚至是自然人。自有公共保税仓库的管理条件与公共保税仓库基本相似,但海关原则上不对其实行不间断监管。
专用保税仓库:专用保税仓库是由那些从事国际贸易的企业,经海关批准后自己建立的自管自用性质的保税仓库,保税仓库内仅储存本企业经营的保税物品。此种仓库多设在其所属的区域内,因该类保税仓库是根据生产和贸易的需要而开设的,除海关有监管权外,不受地点限制。专用保税仓库的审批只需由海关以决定的方式批准,并规定仓库内存储的物品所应具备的条件即可。专用保税仓库的申报由指定的海关管辖,并向其办理所有的海关手续。然而,由于储存地就是收货人的所在地,这类保税仓库可以享受较宽松的监管方式。海关手续可按简化的方式和就地结关程序办理。
保税工厂保税工厂是将整个工厂或部分专用车间置于海关的监管之下,专门从事来料加工、进件装配复出等业务。对于这类生产性的保税工厂,海关审批较为严格,对其加工项目的规定也有严格的限制。
海关监管仓库:海关监管仓库是一种主要存放已经进境而无人提取的物品,或者无证到货、单证不齐、手续不全以及违反海关有关规定等,而海关不予放行,需要暂存在海关监管下的仓库里等候处理的物品。海关监管仓库还可以储存已对外成交和结汇,但经海关批准暂不出境的物品。
这类保税仓库原先主要由海关自己管理,当贸易量不断增加,海关作为行政管理机构的行为逐渐规范,使这类保税仓库多交由仓储企业经营管理,海关则行使行政监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