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的低限额,是由公司的经营活动而规定的。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低限额为:
①生产经营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②商业、物资批发性公司为50万元人民币;
③商业零售性公司为30万元人民币;
④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为10万元人民币。
其中,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认缴股本的总和。这种注册资本由于是一次必须由股东认足,因而始终与公司的发行资本相等,具有确定性。如果公司成立后还需要发行资本,应履行增资的法定程序,相应地对原公司章程的注册资本额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