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7月08日,欧盟化学品管理局(ECHA)将第二十五批8项SVHC评议物质列入高度关注物质(SVHC)候选清单。至此,SVHC候选清单正式更新为219项。
什么是SVHC?
SVHC,即高度关注物质,来源于欧盟REACH法规。根据REACH法规第57条款,SVHC按照以下标准来确定。非常高的关注度物质的物质,危害严重的后果。满足条件的物质,可被放置在一个列表。
a)按照欧盟指令67/548/EEC被分类为1类及2类的致癌物质、致畸变物质和***毒性物质。该指令将于近期被欧盟1272/2008/EC(《化学物质及混合物的分类、标签及包装》,即CLP法规)取代,在新法规中分类为1a及1b的上述危害物质。
b)按照REACH法规附件XⅢ确定的持久、生物累积、有毒物质(PBT)和强持久强生物累积物质(vPvB)。
c)其它有实际案例证明对人类及环境有严重危害影响的物质(如内分泌干扰素)。
相关要求
根据REACH法规第7.2条款的规定,当物品中含有SVHC候选清单中的物质质量分数超过0.1%,并且该物质每年进入欧盟超过1吨/年/公司,则该物品的生产商或进口商必须向欧盟化学品管理局进行通报。
随着SVHC候选清单的不断更新,企业面临的管控要求越来越多。中认联科建议相关企业提高自己产品的风险意识,早对供应链展开调查,及时关注REACH法规更新,以从容应对法规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