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的办理时长为受理后20个工作日,并由广电总局统一印制,有效期为2年。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流程:
1、企业报送申请;
2、提交材料,大厅受理;
3、市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4、省广播电视行政部门审核;
5、制发校核《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许可证》。
企业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以下这些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在境内设立的外商独资企业或中外合资、合作企业),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机构名称、组织机构和章程。
2、有适应业务范围需要的广播电视及相关专业人员、资金和工作场所,其中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300万元人民币。
3、在申请之日前3年,其法定代表人无违法违规记录或机构无被吊销过《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的记录。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需要提供这些资料:
1、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简历(不得为外籍人士或港澳台人士)。
3、企业营业执照。
4、股权构成信息(不得含有外资成分)。
5、企业章程。
6、提供3名广播电视相关专业人员简历和专业证明。
7、有无外资投资证明。
8、办公场地租赁合同及红本租赁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