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FCA是香港的强制性无线认证,在香港销售的无线射频类和电信类产品必须符合其 要求和申请认证,并在产品上显示标志和认可号码。
OFCA的全称为Office of the Communications Authority(通讯事务管理局),于2012年4月1日成立,前身为Office of the Telecommunications Authority(电讯管理局)。
在强制验证计划下,为电信设备申请验证则属强制性。有关电信设备在香港使用或销售前,必须先行验证为符合下列某项规格:
1、相关的HKCA规格;
2、由通讯局局长规定或认可的技术标准,如没有相关的HKCA规格;
3、等同于上述(1)或(2)的规格。
OFCA认证需要准备资料(只接受Word, Excel, PDF, JPG, 其他文件格式概不接受, 且必须为英文版本 )
1.Technical Specification (技术规格书)
2.User Manual(说明书)
3.BOM (关键元器件清单)
4.PCB Layout
5.Schematics (主板和各个RF模块的)电路图:要标明元器件参数,要标有天线
6.Part Placement 元器件位置图
7.Block Diagram (整机及RF模块的)方框图,要标注出天线和晶振的位置及发射频率
8.申请表(注意填写详细,包括软硬件版本号)
OFCA(OFTA)认证流程
1、文件鉴定:
(1)审核所提交的技术规格或使用手册,以查证该电信设备是否有可能通过相应的设备鉴定;
(2)审核所提交的由其他当局签发的类型检定证书,以及相关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3)审核所提交的由认可测试代理商发出的测试报告,以查证是否需要鉴定该设备。
2、设备鉴定:
(1)根据认证机构按有关HKTA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2)根据认可测试代理商按有关HKTA规格或等同规格对电信设备的样本进行测试;
(3)根据其他当局按有关HKTA规格的等同规格批给电信设备的类型检定,连同相关的测试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