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兰冻肉进口清关注意事项 成都冻肉进口
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当于进口前向工商注册地海关申请备案。海关部门对企业提供的下述信息进行核实:
1、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明、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表等的复印件并交验正本;进口肉类收货人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食品或农产品(货物)的进口、生产、经销或代理等内容。
2、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进口肉类收货人应设立食品员岗位,法人代表或者法人代表授权的业务负责人,食品员需熟悉进口肉类相关法律法规;并建立并有效实施进口食品质量管理制度(包括食品进口及销售记录产品追溯管理制度、不合格食品召回、处理等制度);
3、与肉类相关的组织机构设置、部门职能和岗位职责;
4、拟经营的肉类种类、存放地点;
5、2年内曾从事肉类进口、加工和销售的,应当提供相关说明(肉类品种、数量);
6、自理报检的,应当提供自理报检单位备案登记书复印件并交验正本。
7、进口肉类收货人应具有相对稳定的供货来源和国内销售、加工利用渠道;提供供应商备案名单和国内销售或加工企业名单。
8、进口肉类收货人积极配合检验检疫机构执行公务,承诺一旦发生违法违规事件,导致严重后果的,企业及法人自动退出肉类进口行业;如进口肉类备案收货人两年以上(含两年)没有开展进口肉类业务的应重新备案。诚信经营,无违法和重大违规行为。
国外冻肉进口报关配额的申请手续:
我国是肉类进口大国,进口的肉类产品种类主要有猪肉、牛羊肉和禽肉,每年进口肉类货值约占我国进口食品农产品总值的5%。随着我国肉类产品进口口岸的逐步开放,以及在*肉价低位优势、双边自由贸易政策、国内生肉市场供应紧张等因素的影响下,2016年进口肉量大幅度增加,全年进口450万吨,同比增长68.7%,2010年至2016年肉品进口总量年均增速为1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