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2、《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公司加盖公章);
3、《公司法人变更登记申请书》(法定代表人签署后公司加盖公章);
4、《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公司加盖公章)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被委托人的权限、委托期限;
5、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和程序提交原任法定代表人的免职证明和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证明;任职证明应当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明确任命职务;
6、新任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
《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第六条企业法人申请办理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应当向原企业登记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对企业原法定代表人的免职文件;
(二)对企业新任法定代表人的任职文件;
(三)由原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变更登记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