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拍卖经营批准证书和文物拍卖许可证
拍卖经营批准证书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为了规范拍卖行为,维护拍卖秩序,保护拍卖活动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而颁发的一种合法凭证,是从事拍卖业的企业合法经营的资格证书,是保障拍卖活动正常运营以及合法经营的前提和保障。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
第十一条 拍卖企业可以在设区的市设立。设立拍卖企业必须经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拍卖业的部门审核许可,并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十二条 设立拍卖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一百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
(二)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住所和章程;
(三)有与从事拍卖业务相适应的拍卖师和其他工作人员;
(四)有符合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规定的拍卖业务规则;
(五)符合国务院有关拍卖业发展的规定;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三条 拍卖企业经营文物拍卖的,应当有一千万元人民币以上的注册资本,有具有文物拍卖专业知识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