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司法》的相关规定,企业进行清算,大致需要经过以下程序:
(1)组建清算组。
(2)清理企业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3)通知、公告债权人。债权人应自接到通知书之日或者自公告之日起,向清算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报其债权。
(4)处理与清算有关的公司未了结的业务。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应当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
(5)清偿企业债务。公司财产按照支付清算费用、职工的工资、社会保险费用、法定补偿金、缴纳所欠税款、公司债务的顺序,清偿公司债务。
(6)分配剩余财产。公司财产在清偿上述公司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比例分配给股东。
(7)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