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产品出口欧洲一定要EMC!随着科技的进步,电子产品的日益增加,电子设备的数量与日俱增且使用的密集程度越来越高,使电磁环境日益复杂。一些电磁的现象经常在我们周围发生,如手机来电影响电视信号图像;启动点火使收音机产生噪声;某些设备开启使照明灯突然变暗;医疗电子设备由于无线(例如:医疗监护议、心电起搏器等)导致的事故,等等。在这种复杂的电磁环境中,如何减少相互间的电磁使各种设备能正常运转,并减轻恶劣的电磁环境对人类及生态产生不良的影响是正是电磁兼容所要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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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MC的定义
电磁兼容性EMC(Electro Magnetic Compatibility),是指设备或系统在其电磁环境中符合要求运行并不对其环境中的任何设备产生无法忍受的电磁的能力。因此,EMC包括两个方面的要求:
一方面是指设备在正常运行过程中对所在环境产生的电磁不能超过一定的限值,通常称为电磁性EMI;
另一方面是指设备对所在环境中存在的电磁具有一定程度的抗扰度,即电磁抗扰性EM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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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盟的EMC指令
电磁兼容性认证几乎是所有带电产品进行欧盟CE认证都需要进行的认证标准。这也是电,磁互生关系造成的结果,因此几乎所有具备电路板的通电产品都会随着电路的流通产生磁场,而欧盟为了这类产品产生的磁场不会对自身以及周围的人和事物产品影响,所以在1989年5月3日在官方公报上颁布了一项89/336/EEC指令,即EMC指令。从1996年1月1日起,所有投放欧盟市场的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均需符合EMC指令的要求,否则不准进入欧盟市场。2007年7月20日,EMC指令2004/108/EC替代89/336/EEC发布;2016年4月20日,新EMC指令2014/30/EU开始代替2004/108/EC作为现行***新指令,销往欧盟的产品,对于适用于本指令设备满足其要求是强制的,并且满足本指令时要加贴CE标识。EMC指令中规定,各成员国不得以电磁兼容为由,阻碍满足本指令要求的设备在本国投放市场和投放使用。
1.EMC指令的适用范围
适用于:可能引起电磁或其自身可能收到电磁影响的所有电气或电子器具、设备和安装。
家用电器,电动工具,灯具以及其他类似设备;
工业设备;
信息技术设备音视频类产品;
实验室、测量和控制类设备;
其他电子设备。
2.不适用于:
在2014/53/EU即RED指令里的设备;
航空产品、部件和设备;
业余无线电设备;
其他特殊指令所涵盖的产品;
固有良性设备(Inherently benign equipment)。
申请CE的材料
1、申请表;
2、产品使用说明书;
3、产品原理图;
4、PCB板图;
5、关键元件清单及相关证书(注:提交的资料均要英文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