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申请已经下发了受理通知书,现在做公司名称变更,有影响吗?
答:建议企业不要在申请尚未获批期间做工商变更,如已发生工商变更,需撤销许可申请,并按新信息重新提交申请。
2.许可证不足90天即将到期,系统已不能再提交续期,是否可以在系统直接申请新业务?
答:企业许可证距离到期不足90天,不能续期的情况下,需等许可证过期后方可申请新业务。
3.公司有上海省内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做的是含网站接入,现在公司申请了跨地区的许可上海、北京、天津,做的是不含网站接入,证也下来了,如省内证注销了,在上海地区还能开展含网站接入的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吗?
答:不能,企业需增加跨地区互联网接入服务业务许可证上上海地区的网站接入服务,直接在系统提交业务覆盖范围变更即可,再注销省内的证书。
4.企业的许可证上有两项业务,一项已开展业务,另一项因为申请的比较晚所以还没开展业务,请问续期时可以两项业务都续吗?
答:根据《电信业务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27条的规定,许可证有效期内未开通电信业务的,不予续期。所以未开展业务的,是不能续期的,只能续已开展了业务的。企业如果不能确保及时开通业务,建议临近续期前不要再申请新的业务。
5.企业申请跨地区多项业务的续期,能不能上传子公司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
答:如果许可证有授权页上写着该子公司可以经营某项业务,才能使用子公司签署的协议,否则,不可以。
6.企业申请IDC/ISP续期,企业是自建机房,提交什么业务协议,需要提交几份协议?
答:企业需要提供和运营商签署的带宽租用协议、以及和客户签署的IDC/ISP服务提供协议。许可证有效期内,每项业务至少开通一地才能续期。
7.企业续期时已签署的业务合作协议不符,需要的是什么样的合作协议?
答:(1)一般业务都要求提交两份协议:与运营商的资源租用协议、为用户提供服务的协议。 (2)移动信息服务提供订阅类信息内容的只需提交与基础运营商的接入协议。 (3)在线数据处理与交易处理业务、互联网信息服务只需提供网站接入、或服务器托管等方面的接入协议。 协议应在有效期内。
8.年报过后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是否可以正常办理变更业务,许可证已过期企业能继续申请么?
答:许可证已过期不能续期,至少提前一个月已提交齐备材料,且材料无问题的,方可续期。正常应在到期90天前开始提交续期材料。列入不良名单的企业需根据具体原因,判断是否可正常变更。
9.企业持有电信业务证书办理注销申请,企业没有开展过业务, 公司关于解决用户善后问题的情况说明及承诺应该怎么填写?
答:按实际情况写明未开展业务,无遗留用户问题即可。
10.许可证注销之后,会在哪里有公示?
答:企业可进入工信部网站, 在子栏目:相关司局-信管局-市场管理栏目里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