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店需要办理什么手续和证件
1、开店一般都是指个体工商户,如果经营范围中只是一般经营项目,直接办理营业执照即可,如果是许可经营项目,则需要办理相应的许可证。
2、个体工商户以自有场所作为经营场所的:
(1)应当提交自有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2)租用他人场所的,应当提交租赁协议和场所的产权证明复印件;
(3)无法提交经营场所产权证明的,可以提交市场主办方、政府批准设立的各类开发区管委会、村居委会出具的同意在该场所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关证明;
(4)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
开店需提交的材料
1、申请人签署的《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户籍证明;
3、《个体工商户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4、经营场所证明;
5、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的,应该提交申请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
6、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对于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不需核实的,当场决定准予登记,发《准予登记通知书》,并通知十日内领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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