境外投资备案发改委审批注意事项:
1、需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核准或备案的境外投资项目,国内企业在对外签署具有终法律约束效力的文件前,应当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或可在签署的文件中明确生效条件为依法取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出具的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
2、国内企业需在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的有效期完成相关手续,其中建设类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为二年,其他项目核准文件和备案通知书有效期一年。在有效期内企业未能完成相关手续的,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个工作日内申请延长有效期,以避免因项目核准文件或备案通知书失效而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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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务部新闻发言人高峰发布近期商务领域重点工作情况。数据显示,2018年1-4月,我国境内投资者共对全球144个和地区的2459家境外企业进行了非类直接投资,累计实现投资355.8亿美元,同比增长34.境外投资证书9%,连续六个月保持增长。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448.3亿美元,同比增长13.9%;新境外投资备案签合同额前期工作落实情况说明书613.9亿美元,与去年同期基本持平。对外劳务合作派出各类劳务人员12.8万人,4月末在外各类劳动人员98.3万人,较去年同期增加6.5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