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 为了促进企业内部加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 标志使用管理,保障生产资料产品质量和品牌信誉,根据 生产资料标志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制定本 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生产资料企业是指申请使用绿色 食品生产资料商标标志和获得生产资料商标标志使用权的 生产主体。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生产资料企业内部检查员,是指 生产资料企业内部负责生产资料质量管理和标志 使用管理的人员。
第四条 企业应建立内部检查员制度,并赋予内部检查员与其 职责相对应的管理权限。
第五条 中国协会(以下简称协会负责内部检查员 的培训指导、注册和管理工作;省级工作机构负责培训和 资质审核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