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模式可以申请知识产权保护吗?
商业模式不可以申请专利。根据《专利法》的规定,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是指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商业模式不属于《专利法》规定可以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
什么样的商业模式才能收到知识产权保护呢?
商业模式的定义较为广泛,甚至有些商标模式的构架都是不清晰的,法律的规定需要为人们所预期,这就决定了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模式的范围是特定的。同时,知识产权是私权,具有独占性的特点,纳入知识产权范畴的商业模式必须符合知识产权的必要权利属性。在商业模式没有单独立法给予保护的情况下,将商业模式纳入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给予保护才具有可行性。专利、商标、版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商业秘密,反不正当竞争等构成了主要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当某项商业模式具备这些权利要素时,均可以争取去获得知识产权保护。
什么是商业方法相关的申请?
是指以利用计算机及网络技术实施商业方法为主题的发明专利申请。只要某商业方法类申请的方案中包含了技术特征,则不属于单纯商业方法专利申请。
例如,上面的专利申请,请求保护一种商品或服务的促销方法,其特征在于该方法采用网络平台交互式设计,通过顾客填写相关信息,反馈至服务器,服务器根据设定的程序,将反馈给顾客相关优惠信息等,达到促进商品或服务的销售的目的;方案中包含了通过网络平台的交互设计,实现服务器与客户端的信息连接互动的技术特征,不属于单纯商业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