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公司海外投资并购需要先在所在地市商务厅和发改委同时提交材料进行备案,备案通过后,相关备案信息会抄送国家外管局,之后国内企业才能凭相关资料到银行办理资金的跨境业务。
国内公司在商务厅和发改委备案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条件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事业单位
(二)具备或符合以下条件的,准予备案:
申请材料齐全、如实完整,符合法定形式。
(三)有如下情形之一的,不予以备案:
1.申请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
2.属于核准情况的。
3.企业提供虚假材料申请的。
4.其他不予以备案的情形。
另外,商务厅备案和发改委备案是属于独立的两个部门审核,所需要准备的材料不完全相同,在提交前可以咨询相关机构办理人员,也可以咨询相关业务代办机构。
我们的专业团队有着多年的从业经验,对于两个部门不同审批着重点都有着充分的了解,可以在尽调报告的编写,以及可研报告、投资环境分析评价等材料为您节省大量的时间精力,为您提供“一站式”办理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