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商城采购有几个优点。一是创新了采购模式,经过对供货模式的创新,商品成本低,品类齐全,可以同台比价,解决了原政府采购中易出现的采购成本高的弊端;二是网上商城直观形象,实现了采购计划备案、网上比价、下单采购、合同备案、验收等全过程无纸化网上操作,提高了工作效率;三是网上商城价格实时更新,同品牌型号商品按价格高低自动依次排列,选择价高商品时需向政采部门提供网上截图说明原因,有效地预防了腐败行为;四是采购单位的采购行为在网上全程留痕、全过程可溯,有利于实现阳光采购,使政府采购行为更加公开透明,实现了政府采购效率与效益有效统一。
电商入围河北省省级政府采购网上商城需具备哪些条件呢?《办法》对此列出十三项准入条件和规则,包括: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综合性供应商在网上商城系统提供的商品品目不得少于《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品目目录》中品目数量的60%,相关行业的供应商可只提供专项商品,推送商品不得无货可供;推送商品应为供应商自营商品,即有生产制造厂商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商(授权代理商须提供原厂授权文件)授权销售的委托函,等等。
此外,针对网上商城的监督管理,《办法》还进行了多项规定。比如,针对采购人,《办法》要求其按照合同要求按时将网上商城采购货款在采购项目验收后支付给成交供应商,逾期未支付将禁止采购人进行网上商城采购等。针对供应商,《办法》提出,河北省财政厅将不定期对其提供的商品、价格、履约服务等情况进行考核,对不履行承诺或者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依法予以处罚和处理等。
入驻政府采购网上商城的资料要求:
1、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入驻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电信增值业务中“在线数据处理业务许可证”复印件;
4、提供自主电商平台网址及网页截图;
5、按照《新点电商API对接方案》完成接口开发工作,并参照模板格式提交测试合格的《电商自测报告》;
6、提供河北省各设区市(含定州、辛集市)等13个地区售后服务网点信息,包括联系人、联系电话、地址等;
7、提供本企业在“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管理系统”、“中国人民银行征信记录(企业)”等四种查询渠道的查询结果证明(查询截止日不得早于提交资料日期前10天);
8、《河北省政府采购网上商城供应商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