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家庄特种设备许可 起重机械制造安装许可代办机构 康特咨询
起重机械制造许可证:桥式门式B级(含安装、修理、改造)专项条件
H2.2 桥式、门式起重机(B),流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H2.2.1 人员
H2.2.1.1 技术负责人
具有工程师,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H2.2.1.2 质量保证体系人员
(1)质量保证工程师,具有工程师和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2)设计、工艺、电控系统制作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3)焊接、材料与零部件、产品检验、安装调试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助理工程师,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4)无损检测质量控制系统责任人员,具有工程师,无损检测相关专业毕业或者具有Ⅱ级无损检测人员资格,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H2.2.1.3 技术人员
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机械和电气专业人员共不少于 12人,其中具有工程师的人员不少于 6人,具有与许可项目相关的技术工作经历。
H2.2.1.4 检验人员
专职质量检验人员不少于 4人。
H2.2.1.5 作业人员
安装人员不少于 5人,指挥至少 1人,司机至少 1人,焊工不少于 10人,电工不少于 3人。
H2.2.1.6 安装项目负责人
具有助理工程师,机械或者电气类相关专业毕业,具有起重机械安装工作经历。
H2.2.2 工作场所
(1)制造主要受力结构件的厂房面积不小于 1500m2;
(2)办公场所面积不小于 200m2;
(3)仓库面积不小于 100m2。
H2.2.3 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H2.2.3.1 桥式、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
应当具有以下生产设备与工艺装备:
(1)数控切割机;
(2)压力机(压力不小于 100t)或者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 1250kN);
(3)气体保护焊机不少于 5台;
(4)自动埋弧焊机不少于 2台;
(5)钢材预处理及除锈装置或者钢结构表面后处理设备 (外委的不要求);
(6)结构车间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 2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10t);当具有焊接翻转架时,同一跨度中两台起重设备的抬吊能力之和不小于 10t(单台起重设备的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5t);
(7)桥式、门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 30m×2.5m× 20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 30m×2.5m× 3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 30m ×2.5m(总长×宽度 ),并且平整、无变形;
(8)门座式起重机结构件制作平台,采用铸造平台的,不小于 10m×2m× 20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采用钢板平台的,不小于 10m×2m× 30mm(总长×宽度×厚度 ),并且平整、无变形;采用网架型式平台的,不小于 10m ×2m(总长×宽度 ),并且平整、无变形;
(9)门座式起重机组焊工装。
H2.2.3.2 流动式起重机(B)
(1)切割机;
(2)折弯机,公称压力不小于 1250kN;
(3)气体保护焊机至少 1台;
(6)结构车间起重设备,额定起重量不小于 10t;
(7)工装,包括起重臂焊接工装、回转平台焊接工装、车 (底)架焊接工装。
H2.2.4 检测仪器
除满足本附件 H1.2条的要求外,还应当满足以下要求:
(1)桥式、门式起重机(B),门座式起重机(B),具有 X射线检测装置(外委的不要求);
(2)流动式起重机(B),具有磁粉检测仪(外委的不要求)、油压测试装置、红外线测温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