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来京施工备案约谈工作须知
中央及外省市建筑企业办理来京施工备案,请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在京委托代理人持下列资料到北京市建筑业管理服务中心接受约谈。
一、提供的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3、法定代表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在京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和企业授权委托书;
4、出省施工介绍信;
5、三年内无违法违规、拖欠行为的证明;
6、企业基础管理制度: 施工总承包、承包企业提交的基础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体系、合同管理制度、劳动用工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劳务费结算支付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劳务分包企业提交基础管理制度包括:在京管理工作体系、劳务用工制度、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制度、施工现场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工作制度。
7、在京组织机构图和企业规范管理、依法经营承诺书(加盖公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