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的经营项目仅包含“航空护林、个人娱乐飞行,城市消防、人工影响天气、航空探矿、航空摄影、海洋监测、渔业飞行、空中巡查、电力作业、空中拍照、空中广告、科学实验、气象探测、表演飞行、私用驾驶员执照培训和运动驾驶员执照培训”中的项目,无需联合审定,仅通过经营许可审查后,即可以从事这些活动。申请的程序不变。程序是:
1.注册通用航空管理(http://ga.caac.gov.cn/gacaac)系统账号。
2.在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所需材料。
3.企业住所所在地监管局初审。
4.寄正式申请红头文件到管理局。
5.管理局终审。
6.现场验收。
7.颁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