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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房专项检测鉴定
危房专项检测鉴定是实施一组工作活动时,判定被鉴定房屋的危险性程度的一项检测鉴定。
【检测内容】
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
砌筑块材强度,砌筑砂浆强度,纵横墙拉结筋配置和楼板搭接连接等构造措施,结构和构件变形缺陷与损伤,以及构造柱、圈梁布置与构造,混凝土构件强度、配筋,承重梁的截面尺寸和圈梁的高度等。
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内容
结构或构件变形,结构及构件尺寸,构件缺陷及损伤,构件混凝土抗压强度,构件受力主筋及箍筋配置,砌体填充墙的构造措施等,对于缺少图纸资料的,尚应检测受力钢筋力学性能。
1.查看厂房的建造使用以及修缮前的样子,根据具体的建筑风格和结构体系进行质量检测。
2.看厂房总平面图纸和建筑平面,立面,剖面还有结构平面以及主要的构件截面等相关的资料,如果有必要的话,对于基本的承重设备也是要进行查看的。
3.抽样检查厂房承重材料以及具体的结构构件
4.查看厂房是否存在倾斜以及均匀沉降的情况
5.厂房整体完整度评估
6.厂房结构,装修以及具体的设备情况都是在厂房质量检测范围之内。
7.测试厂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
8.查看厂房内部设备的运行情况,设备的运行不应该给厂房其他建筑带来压力
厂房安全性检测
一、什么是厂房安全性检测
判断建筑的现阶段状况,安全和质量的厂房综合性评估,保证建筑物的长期和良好的运行状态,在检测中,为建筑物提供安全保障,并出具全面的厂房检测报告
二、什么情况下需要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
对于厂房或者其他既有工程经使用多年时,存在以下情况时,需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
1、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
2、用途改变或使用需求增加;
3、使用环境改变;
4、遭受灾害或者事故;
5、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
6、出现影响结构安全性、舒适性或者耐久性的材料性能劣化、构件损伤或其他不利状态;
7、未达到设计使用年限,需要了解结构现状;
8、对可靠性有疑。
房屋安全性鉴定内容:
1、房屋建筑结构情况的检测与复核(没有图纸需进行测绘);
2、房屋主要结构材料强度的检测;
3、房屋相对不均匀沉降和倾斜情况的检测;
4、房屋损伤状况检测;
5、房屋改造方案及使用荷载的调查分析;
6、房屋结构安全性的分析与评定(考虑和不考虑地震作用下承载力验算);
7、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处理建议。
灾后检测鉴定
灾后检测鉴定是为评估灾后(如火灾、地震等)结构可靠性而进行的损伤评估、检测鉴定工作。
【检测内容】
混凝土结构构件:构件颜色、裂损情况、锤击反应、混凝土脱落及露筋情况、受力钢筋与混凝土粘结状况、变形、混凝土及钢筋材料性能等。预应力混凝土结构构件检测还包括预应力锚具和预应力筋历经温度等。
钢结构构件:涂装与防火保护层、构件开裂情况、局部变形、整体变形、连接损伤情况、材料性能等。
砌体结构构件:外观损伤情况、构件裂缝情况、结构变形、材料性能等。
木结构构件:构件外观损伤、防火保护层、连接板残余变形、螺栓滑移构件变形、剩余有效截面尺寸等。
钢一混组合结构构件:除混凝土结构构件和钢结构构件检测内容外,还包括混凝土与型钢之间的连接情况等。
房屋抗震能力检测
通过检测房屋的质量现状,按规定的抗震设防要求,对房屋在规定烈度的地震作用下的安全性进行评估并出具检测报告。
【适用情况】
1)接近或超过设计使用年限需要继续使用的建筑;
2)原设计未考虑杭震设防或抗震设防要求提高的建筑;
3)需要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的建筑;
4)行政主管部门(如建委、教委等)要求提供房星杭震鉴定结论报告;
【检测内容】
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
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内容
房屋质量检测鉴定是运用一定的技术手段和方法,对其结构质量进行检测鉴定,房屋检测又称房屋质量检测评估,是指由具备资质的检测单位对房屋质量进行检测,评估,并出具报告的过程。
适用情况
1)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条件;
2)进行改造、改建或扩建的项目;
3)建筑物超过设计基准期继续使用;
4)临时性房屋需要延长使用期限;
5)使用过程中发现结构构件存在质量缺陷、严重损伤变形等隐患问题;
6)遭受灾害或者事故的工程;
7)危房鉴定及各种应急鉴定;
8)建筑物大修前的全面检查;
9)重要建筑物的定期检查;
10)行政主管部门(如教委、民政局等)要求提供房屋安全鉴定的工程。
砌体结构检测的内容
钢筋混凝土结构现场检测内容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是指对工程周边房屋结构的完损程度和使用状况是否危及安全使用进行鉴别、评定。检测是为了了解建筑物的结构现状、使房屋安全鉴定有据可依而做的检查和测定工作,是鉴定的辅助手段。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适用于以下情况:
1、交付使用后需要重新进行装修或改造的房屋,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及装修施工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相邻单元安全的房屋。
2、因毗邻或邻近新建、扩建、加层改造的房屋,因邻房基础、桩基工程施工等而可能影响或已经影响到安全的房屋。
3、深基坑工程施工,距离2倍开挖深度范围内的房屋。
4、基坑开挖和基础工程施工、抽取地下水或者地下工程施工可能危及的房屋。
5、距离地铁、人防工程等地下工程施工边缘2倍埋深范围内的房屋。
6、爆破施工中,处于《爆破安全规程》要求的爆破地震安全距离内的房屋。
7、相邻工地所在地段地质构造存在缺陷(如流砂层或溶洞等)可能危及同地段的房屋。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常用依据:
1、《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
2、《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
3、《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 8-2007);
4、《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7-2011);
5、《住宅室内装饰装修管理办法》(建设部2002年110号令);
6、其它相关技术标准。
施工周边房屋安全鉴定内容及方式简述:
1、对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产权人、房屋使用人、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全面调查及描述。
2、用裂缝测宽仪及钢卷尺对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建筑装修及建筑设备目前出现开裂、变形、渗漏及破损等的进行外观检查、测量,并对部分典型构件裂缝及损坏现状进行拍照及登记。
3、采用线锤或电子经纬仪对房屋四大角及部分竖向构件垂直度及倾斜率进行测量。
4、根据现场检查、检测结果,依照《房屋完损等级评定标准》[城住字(84)第678号]对房屋的完损等级做出评定,对不满足安全性要求的房屋构件提出处理建议。(备注:对于危险房屋,将按《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99 2004版)进行危险性等级评定)。